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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 2021-03-15 00:24:54

㈠ 欧盟无损检测标准目录哪有

一楼小白ASME是美标好不好,楼主你想要不花钱的仔细找吧,我估计够呛能找到,去网上书店买本吧,能花多少钱了。

㈡ 世界所有学科目录和分类

1,空间科学(太空科学):空间天文、空间生命科学、太空化学、航天动力学、天体测量学、天文学、空间物理、太阳化学、星系天文学、银河天文学、物理宇宙学、天体地质学、行星学、太阳天文学、星学

2,地球科学:生物地理学、地图学、气候学、海岸地理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地质学、地貌学、地球统计学、地球物理学、冰川学、水文学、水文地质学、矿物学、气象学、海洋学、古气候学、古生物学、岩石学、湖沼学、地震学、土地科、测绘学、火山学

3,环境科学:环境科学物理学、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地学、环境土地科学

4,生命科学:解剖学、太空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资讯学、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工程学、鸟类学、细胞生物、亲缘分支分类法、细胞学、发育生物学、生态学、胚胎学、昆虫学、流行病学、动物行为学、演化生物学、演化发育生物学、淡水生物学

优生学、遗传学、群体遗传学、基因体学、蛋白质组学、组织学、免疫学、海洋生物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形态学、神经科学、个体发生学、藻类学、种系发生学、体质人类学、物理治疗、生理学、群体动力学、结构生物学、生物分类学、毒理学、病毒学、动物学、植物学

5,化学:分析化学、色谱法光谱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环境化学、地球化学、无机化学、材料科学、纳米科技、药物化学、核化学、有机化学、有机金属化学、药理学、药剂学、物理化学、电化学、量子化学、高分子化学、超分子化学、理论化学、计算化学、立体化学、热化学、

6,物理学:声学、数学物理、土壤物理学、原子、分子及光学物理学、物理物理学史、生物物理学 、计算物理学、凝聚态物理学、低温物理学、动力学、流体动力学、地球物理学、材料科学、力学、原子核物理学、光学、高能物理学、等离子物理学、高分子物理学、热力学、静力学、固体物理学、车辆动力学、量子力学、弦理论、

7,人类学:应用人类学、宗教人类学、考古学、文化人类学、人种生物学、民族志民族学、民族诗学、人类发展学、人类性学、实验性考古学、历史的考古学、人类语言学 、人类医学、人类物理学 、人类心理学、动物考古学、人口学

8,经济学:总体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生命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地理学、经济史、经济社会学、能量经济学、创业者经济学、环境经济学、主张男女平等经济学、金融经济学、绿化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国际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法律与经济学、管理人经济学、数理经济学、货币经济学、物理经济学公共财政公共经济学、平台经济学、不动产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学、福利经济学、计算经济学、计量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实验经济学、社会心理学、神经元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社会学、交通经济

9,心理学:行为分析、生物心理学、认知心理学、临床心理学、文化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实验心理学、法庭心理学、健康心理学、人本主义心理学、企业及组织心理学、神经心理学、人格心理学、测定学、宗教心理学、心理物理学、物质心理学、知觉社会心理学、犯罪学、

10,语言学:历史语言学、构词学、语音学、音韵学、语义学、符号学、语法学、语源学

11,艺术学:美术学、设计学、音乐学、文学、戏剧学、电影学、舞蹈学、曲艺学、杂技学、周边艺术学、

12,认知科学:认知神经科学、认知心理学、神经科学、心理语言学、

13,计算机科学、计算理论、自动机械装置理论、可计算性理论、计算复杂性理论、同作理论算法、随机化算法、分散算法、并行算法、数据结构、电脑系统结构、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操作系统、电脑网络、信息论、互联网、万维网无线网络、电脑放御及效能、密码学、

错误容忍算法、分布式计算、网格计算、并行计算、高性能算法、量子电脑、电脑图形学、图像处理科学形象、计算几何软件工程形式化程序(形式化验证)、编程语言、编程范型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函数式编程、形式语义学、类型论、编译器同步编程语言、资讯学、数据库、关联式数据库、分布式数据库、对象数据库、多媒体、超媒体、资料挖掘、资讯检索、

人工智能认知科学、自动化推理、机器学习人工神经网络、自然语言处理 (计算语言学))、电脑视觉专家系统、机器人学、人机互动、数值分析、符号计算、

数位电脑理论、数学电脑学、科学电脑学、生物电脑学、物理电脑学、化学电脑学、神经科学电脑学、电脑助手工程学、有限元分析、计算流体力学、经济电脑学、社会电脑学、金融工程学、数位人文学科、信息管理系统、资讯科技、医学信息学、电脑与社会、使用电脑的历史、人道资讯学、公众资讯学

14,工程学:航空工程、航天工程、农业工程、农业科学、生医工程、化学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工程、控制工程、电机工程、语言工程、海洋工程、机械工程、制造工程、矿业工程、核工程、软件工程、运输工程、工业工程、

15,健康学:环境医学、牙医学、流行病学、医学、兽医学、解剖学、皮肤学、妇科学、免疫学、内科学、神经学、眼科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儿科学、药理学、物理治疗、生理学、精神病学、影像诊断学、毒物学

17,数学:数学史、数理逻辑与数学基础、数论、代数学、代数几何学、几何学、拓扑学、数学分析、非标准分析、函数论、常微分方程、偏微分方程、动力系统、积分方程、泛函分析、计算数学、概率论、数理统计学、运筹学、组合数学、模糊数学、应用数学

㈢ 欧洲不同纺织产品环保检测标准

一、CEN标准的类型

CEN标准(deliverables)的类型有欧洲标准(EN)、技术规范(TS)、技术报告(TR)和CEN研讨会协议(CWA),早期还有欧洲预备标准(ENV)和CEN报告(CR)。现在的CEN标准目录中仍可见一定数量的ENV和CR,这些ENV和CR将逐渐被转化为TS和TR,或者被废止。

1.欧洲标准(EN)

欧洲标准(EN)由CEN技术委员会(TC)或CEN技术局任务小组(BTTF)起草,由CEN技术局(BT)批准的技术规范性文件(NormativeDocuments)。欧洲标准起草者必须是国家成员(国家标准组织)委派的代表。欧洲标准制定必须经历征求意见阶段和投票阶段,即标准草案要向国家成员正式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通常为5个月。TC或BTTF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草案,再由CEN管理中心散发给国家成员正式投票,投票期限通常为2个月,如果赞成票的权重大于或等于71%,则由BT批准该草案为欧洲标准。欧洲标准必须以CEN的三种官方语言(英、法、德语)同时出版,各国在实施欧洲标准时可视本国需要将其翻译成本国语言,但必须完全等同,不能有任何偏差。欧洲标准在5年内必须复审一次,在复审期内,可以发布该欧洲标准的勘误表或修改单。

欧洲标准是CEN各类标准中执行力最强的一种,各国必须将欧洲标准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并撤销相悖的国家标准。一旦某项欧洲标准立项,所有国家标准组织在没有得到技术局许可的情况下都不允许制定相同内容的国家标准,也不允许修改现有相同内容的国家标准,这种义务被称作“停止政策”(Standstill),以便各国将精力集中到欧洲标准的起草和协调上来。但是欧洲标准的属性是自愿性的,即对于生产商来说是自愿执行的,生产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可以不遵守欧洲标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欧洲标准相当于我国的推荐性标准(GB/T)。

标准的代号放在欧洲标准编号的前面,如:英国国家标准BSEN71:2003、法国国家标准NFEN71:2003、德国国家标准DINEN71:2003。

另外,CEN制定的欧洲标准中有一部分是协调标准(HarmonizedEuropeanStandard)。协调标准是由CEN依据欧盟委员会下达的“标准化委托书”制定的欧洲标准。与其他欧洲标准不同之处在于:协调标准是直接支撑欧盟指令实施的技术规范,其标题、代号及其对应的新方法指令等信息都需要公布在欧盟官方公报(OJEC)上。2006年底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制定的协调标准有1825项,还有600项协调标准正在制定中。

2.技术规范(TS)

技术规范(TS)是由CEN的TC或BTTF起草并批准的技术规范性文件(NormativeDocuments)。当一个技术文件将来可能成为欧洲标准时,CEN将其批准为技术规范(TS)。下列情况的技术文档可能会批准为技术规范:

(1)欧洲标准草案没有获得足够的赞成票时;

(2)对欧洲标准草案是否达到一致(Consensus)还存在质疑时;

(3)标准所涉及的技术还不够成熟时;

(4)有别的原因阻止将标准草案立刻批准为欧洲标准时。

技术规范的起草者必须是国家成员(国家标准组织)委派的代表。技术规范的制定可以没有征求意见阶段,但必须要有正式投票阶段。各国的国家标准组织必须在国家层面宣布被批准的技术规范的存在,但不需要撤销相悖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必须至少以CEN官方语言的一种出版。技术规范在3年内必须复审一次,第一次复审的结果有三种:新版技术规范、废止或通过正式投票转为欧洲标准。如果技术规范在第二次复审时,仍然不能转为欧洲标准,则废止该技术规范,也就是说技术规范的最长寿命是6年。复审期内,可以发布该技术规范的勘误表,但是不可以发布该技术规范的修改单。如果要在我国国家标准类型中寻找对应的类型,那么就是指导性技术文件(GB/Z)。

3.技术报告(TR)

技术报告(TR)是由TC、BTTF或BT批准的有关标准化工作技术信息的资料性文档(InformativeDocument),它不适合作为欧洲标准或技术规范出版。例如,一项技术报告可以是CEN国家成员标准化工作的调查数据,也可以是反映其他欧洲组织有关标准化工作的信息,或者是就某一特定主题的国家标准最新信息。

技术报告的起草者必须是国家成员(国家标准组织)委派的代表。技术报告的制定可以没有征求意见阶段,但必须要有正式投票阶段。与欧洲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同的是,这种投票是简单多数投票,不用考虑赞成票的权重。技术报告必须至少以CEN官方语言的一种出版。各国的国家标准组织也不需要在国家层面宣布被批准的技术报告的存在。技术报告的有效期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发布该技术报告的勘误表,也可以发布该技术报告的修改版,但不可以发布该技术报告的修改单。

4.CEN研讨会协议(CWA)

CEN研讨会协议(CWA)是一个更快更灵活的标准化产品,由CEN研讨会批准,反映了参加研讨会的个人和组织所达成的一致性。CWA被引入的最初是为了满足信息通讯领域快速发展的需要。现在,CWA用于CEN的所有标准化领域。CEN研讨会是一个开放的组织,参加者为任何对标准制定感兴趣者,不要求一定是国家代表,也没有地域限制,因此CWA的起草者可以来自世界各地。CWA的制定不需要向各国标准组织正式征求意见,只要参与研讨会的个人和组织达成广泛的一致即可被批准。CWA必须至少以CEN官方语言的一种出版。像TS和TR一样,CWA不具有欧洲标准那么高的执行效力,即CEN成员没有将CWA采纳为国家标准的义务。CWA的有效期为3年,CWA到期时,CEN管理中心征求起草该CWA的研讨会意见,要么废止,要么成为新版CWA。

CEN的标准类型与ISO的标准类型大致对应,如:EN对应ISO,CEN/TS对应ISO/TS,CEN/TR对应ISO/TR,CWA对应IWA(国际研讨会议)。ISO的PAS(PublicAvailableSpecification,可公开提供的技术规范)在CEN系统中没有对应的标准类型。

二、CEN标准的分类统计

到2006年底,CEN标准的总数达到12357项,其中技术规范(TS)289项、技术报告(TR)133项、研讨会协议(CWA)260项、欧洲预备标准(ENV)202项、CEN报告(CR)120项、欧洲标准(EN)1l353项(包括641项修改单),因此如果不计修改单,2006年底CEN制定的欧洲标准数量为10712项。在这些欧洲标准中有1825项是直接支撑欧盟指令的协调标准。

2006年,CEN批准发布了1472项标准,其中欧洲标准1287项、技术规范101项、技术报告53项、研讨会协议31项。另外,2006年底,CEN还有3510个工作项目正在进行中,其中包括600项协调标准制定项目。

CEN管理中心(CMC)本身并不销售欧洲标准,所有的CEN标准都需要从CEN国家成员(各国国家标准组织)获得。

CEN批准发布的欧洲标准主要覆盖了15个领域,具体为:(1)化学:主要包括碳氢化合物燃料、生物燃料、胶粘剂、民用爆炸品等;(2)建筑和市政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建筑用产品、材料和装备、防火、土工织物等:(3)家用物品、运动和娱乐:主要包括玩具、体育、运动及运动场所设备、纺织品、烟火等:(4)环境: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废物填埋和生态标签等;(5)食品:主要包括食品成分分析、动物饲料、质量保险、食品包装和运输等;(6)通用标准:主要包括认可、认证、试验,以及照明、声学和振动等;(7)医疗:主要包括医疗设备、注射和诊断设备、眼睛和牙齿健康用的材料和设备等;(8)职业健康和安全:主要包括个体防护装备,如保护耳朵、眼睛和呼吸道的装备等;(9)加热、制冷和通风:主要包括燃气用具、燃油设备、固体燃料设备、冰箱、热泵等;(10)信息社会:主要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电子欧洲计划等;(11)材料:主要包括钢、铜、铝、铅、锌、锡,以及纸张、皮革、纤维和塑料等;(12)机械工程:主要包括机械安全、压力设备、锅炉、管道、油箱等;(13)服务:主要包括用来规范合同和培训的标准,如在运输、旅游和邮政服务时需要签订合同和适当的资质培训;(14)运输和包装:主要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通铁路的互操作性、航空、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废包装等;(15)公用事业和能源:主要包括水汽供应、电力工程、热电联产、废水处理、太阳能等。

㈣ 国三,国四,欧五到底是什么标准和区别

汽车排放标准,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它们都是发动机在燃烧作功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法规起步较晚、水平较低,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八十年代初期开始采取了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方案,其具体实施至今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目前,世界汽车排放标准并立,分为欧洲、美国、日本标准体系。欧洲标准测试要求相对而言比较宽泛,是发展中国家大都沿用的汽车尾气排放体系。并且,由于我国的轿车车型大多从欧洲引进生产技术,中国大体上采用欧洲标准体系。从2011年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行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和单一气体燃料车实施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简称“国Ⅳ标准”),凡不符合国IV排放标准的新车,将无法进入工信部的新车目录。这意味着我国将全面实行乘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这些有害气体产生的原因各异,CO是燃油氧化不完全的中间产物,当氧气不充足时会产生CO,混合气浓度大及混合气不均匀都会使排气中的CO增加。

HC是燃料中未燃烧的物质,由于混合气不均匀、燃烧室壁冷等原因造成部分燃油未来得及燃烧就被排放出去。NOx是燃料(汽油)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物质。PM也是燃油燃烧时缺氧产生的一种物质,其中以柴油机最明显。因为柴油机采用压燃方式,柴油在高温高压下裂解更容易产生大量肉眼看得见的碳烟。为了抑制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促使汽车生产厂家改进产品以降低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源头,欧洲和美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汽车排放标准。其中欧洲标准是我国借鉴的汽车排放标准,目前国产新车都会标明发动机废气排放达到的欧洲标准。

㈤ 欧盟REACH法规概论的目录

1 欧盟REACH法规概要
1.1 欧盟化学品政策
1.1.1 欧盟现有化学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1.1.2 新化学品法规的政治目标
1.1.3 新化学品法规的主要要素
1.2 化学品风险评估的相关知识
1.2.1 内在特性
1.2.2 开发与确认化学品检测、评估方法
1.2.3 暴露和使用
1.2.4 成本与收益
1.3 欧盟新化学品管理法规——REACH系统
1.3.1 注册
1.3.2 评估
1.3.3 需高度关注的化学品的许可
1.3.4 其他物质的快速风险管理
1.4 企业的作用、权利和责任
1.4.1 数据的获得
1.4.2 危险/安全评估
1.4.3 企业应向主管机关提供的信息
1.4.4 化学品安全信息的传递
1.4.5 试验数据的产权
1.5 REACH的其他相关问题
1.5.1 REACH执行时间表
1.5.2 分类和标签
1.5.3 REACH的体系管理
1.6 REACH政策的成本和效益
1.6.1 REACH的模式和范围
1.6.2 REACH的成本
2 REACH法规关键要素详解
2.1 注册
2.1.1 免除注册的物质范围
2.1.2 需要注册的范围
2.1.3 注册的化学品信息要求
2.1.4 注册需要的技术文件
2.2 化学品安全评估和化学品安全报告
2.2.1 化学品安全评估
2.2.2 化学品安全报告
2.3 评估
2.3.1 档案评估
2.3.2 物质评估
2.3.3 评估决议的采纳过程
2.3.4 测试费用分摊
2.4 许可
2.4.1 许可的物质范围
2.4.2 物质纳入许可清单的程序
2.4.3 申请许可
2.4.4 准予许可
2.5 对于某些危险物质和配制品的生产、营销和使用的限制
2.5.1 一般规定
2.5.2 引入新的限制和修改现有限制
2.6 REACH其他要素
2.6.1 数据共享和避免不必要测试
2.6.2 供应链的信息
2.6.3 下游用户的义务
2.6.4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2.7 REACH指南文件介绍
2.7.1 RIPl REACH程序描述
2.7.2 RIP2 REACH—IT工具
2.7.3 RIP3企业导则
2.7.4 RIP4管理部门导则
2.7.5 RIP5、RIP6和RIP7导则
3 欧盟REACH法规下的化学品评估工具
3.1 概述
3.2 REACH法规下的新工具
3.2.1 安全制造和使用:化学品安全评估(CSA)
3.2.2 暴露说明书
3.2.3 化学品安全报告(CSR):提供给主管当局的信息
3.2.4 扩展的安全数据表(SDS):提供给下游用户的信息
3.3 REACH倡导使用的新方法
3.3.1 风险评估:新观念和总体发展
3.3.2 其他的方法学:生命周期评估
3.3.3 替代动物试验
3.3.4 REACH与国际相关规定的协调
3.4 结论
参考文献
4 REACH法规倡导使用的非测试方法
4.1 概述
4.1.1 背景
4.1.2 非测试方法获取实验数据
4.1.3 与几个非测试方法有关的重要概念
4.1.4 非测试方法的确认
4.1.5 物质间法与群/类比法
4.2 非测试方法的应用现状
4.2.1 SARs/QSARs
4.2.2 化学分类法
4.2.3 类比/比对推导
4.2.4 非测试方法在法规中的应用
4.3 正在开展的改进工作
4.3.1 SAR和QSARs
4.3.2 化学分类法
4.3.3 分类法/比对推导
4.4 REACH法规所要求的更多的信息需要
4.4.1 SARs和QSARs
4.4.2 化学归类
4.4.3 类比/比对推导
参考文献
5 REACH法规对物质信息的要求
5.1 现有数据
5.1.1 信息源
5.1.2 REACI-I推荐数据源
5.2 对化学品固有属性及暴露信息研究进展
5.2.1 暴露
5.2.2 理化数据
5.2.3 测试方法
5.2.4 基于REACH法规非测试方法的采用
5.3 REACH所使用物质信息的相关规定
5.3.1 标准指南
5.3.2 已有的人类数据的使用
5.3.3 体外实验数据的使用
5.3.4 非GLP及非规范性研究结果的使用
5.3.5 未来REACH信息规定
5.3.6 实用型考虑
5.3.7 REACH法规必须的进一步信息要求
参考文献
6 典型案例
6.1 永久记号笔中潜在释放物质
6.1.1 描述
6.1.2 物质鉴别
6.1.3 现有注册的确认
6.1.4 注册决策过程
6.2 服装中需要通报的物质
6.2.1 描述
6.2.2 物质鉴别
6.2.3 注册决策过程
6.3 汽车轮胎中的多环芳烃
6.3.1 描述
6.3.2 物质鉴别
6.3.3 物质浓度信息
6.3.4 是否存在责任的决策过程
6.4 浴室用垫子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
6.4.1 描述
6.4.2 物质鉴别
6.4.3 注册决策过程
6.5 两个暴露案例
6.5.1 纺织品染料暴露
6.5.2 涂料暴露
7 REACH法规的典型问题解答
7.1 欧盟出台REACH的原因
7.1.1 欧洲现有化学品管理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7.1.2 化学品新政策的总体目标
7.2 REACH框架
7.2.1 范畴
7.2.2 注册
7.2.3 数据共享
7.2.4 供应链中的信息交流
7.2.5 下游用户
7.2.6 评估
7.2.7 许可
7.2.8 限制规定
7.2.9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7.2.10 分类和标签目录
7.2.11 信息获取
7.3 REACH的效益与成本
7.3.1 效益
7.3.2 成本
7.4 关于REACH的预防原则
7.4.1 REACH法规直接提出了预防原则吗?
7.4.2 如何解释“由预防原则支撑REACH”?
7.5 注册
7.5.1 如何注册
7.5.2 谁将作为注册人
7.5.3 信息需求
7.5.4 化学品安全评估/化学品安全报告
7.5.5 注册的优先考虑
7.5.6 测试结果的相互承认
7.5.7 完整性审核
7.5.8 费用
7.5.9 物品
7.5.10 聚合物
7.5.11 中间体
7.6 数据共享
7.7 下游用户
7.8 物质的评估
7.9 许可
7.9.1 许可程序
7.9.2 替代品方案
7.10 分类&标签
7.11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和成员国主管机关
7.12 执行
7.13 对规定的评论
7.14 需要回应和上诉的权利
7.15 REACH和其他共同体法规/国际协定的关系
7.15.1 废物管理法
7.15.2 国际协定和项目
7.16 竞争
7.16.1 REACH保密性
7.16.2 中小企业
7.16.3 贸易问题
7.16.4 创新
7.16.5 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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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请问,纺织检验的新欧洲标准是什么呢

一、CEN标准的类型

CEN标准(deliverables)的类型有欧洲标准(EN)、技术规范(TS)、技术报告(TR)和CEN研讨会协议(CWA),早期还有欧洲预备标准(ENV)和CEN报告(CR)。现在的CEN标准目录中仍可见一定数量的ENV和CR,这些ENV和CR将逐渐被转化为TS和TR,或者被废止。

1.欧洲标准(EN)

欧洲标准(EN)由CEN技术委员会(TC)或CEN技术局任务小组(BTTF)起草,由CEN技术局(BT)批准的技术规范性文件(NormativeDocuments)。欧洲标准起草者必须是国家成员(国家标准组织)委派的代表。欧洲标准制定必须经历征求意见阶段和投票阶段,即标准草案要向国家成员正式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通常为5个月。TC或BTTF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草案,再由CEN管理中心散发给国家成员正式投票,投票期限通常为2个月,如果赞成票的权重大于或等于71%,则由BT批准该草案为欧洲标准。欧洲标准必须以CEN的三种官方语言(英、法、德语)同时出版,各国在实施欧洲标准时可视本国需要将其翻译成本国语言,但必须完全等同,不能有任何偏差。欧洲标准在5年内必须复审一次,在复审期内,可以发布该欧洲标准的勘误表或修改单。

欧洲标准是CEN各类标准中执行力最强的一种,各国必须将欧洲标准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并撤销相悖的国家标准。一旦某项欧洲标准立项,所有国家标准组织在没有得到技术局许可的情况下都不允许制定相同内容的国家标准,也不允许修改现有相同内容的国家标准,这种义务被称作“停止政策”(Standstill),以便各国将精力集中到欧洲标准的起草和协调上来。但是欧洲标准的属性是自愿性的,即对于生产商来说是自愿执行的,生产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可以不遵守欧洲标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欧洲标准相当于我国的推荐性标准(GB/T)。

标准的代号放在欧洲标准编号的前面,如:英国国家标准BSEN71:2003、法国国家标准NFEN71:2003、德国国家标准DINEN71:2003。

另外,CEN制定的欧洲标准中有一部分是协调标准(HarmonizedEuropeanStandard)。协调标准是由CEN依据欧盟委员会下达的“标准化委托书”制定的欧洲标准。与其他欧洲标准不同之处在于:协调标准是直接支撑欧盟指令实施的技术规范,其标题、代号及其对应的新方法指令等信息都需要公布在欧盟官方公报(OJEC)上。2006年底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制定的协调标准有1825项,还有600项协调标准正在制定中。

2.技术规范(TS)

技术规范(TS)是由CEN的TC或BTTF起草并批准的技术规范性文件(NormativeDocuments)。当一个技术文件将来可能成为欧洲标准时,CEN将其批准为技术规范(TS)。下列情况的技术文档可能会批准为技术规范:

(1)欧洲标准草案没有获得足够的赞成票时;

(2)对欧洲标准草案是否达到一致(Consensus)还存在质疑时;

(3)标准所涉及的技术还不够成熟时;

(4)有别的原因阻止将标准草案立刻批准为欧洲标准时。

技术规范的起草者必须是国家成员(国家标准组织)委派的代表。技术规范的制定可以没有征求意见阶段,但必须要有正式投票阶段。各国的国家标准组织必须在国家层面宣布被批准的技术规范的存在,但不需要撤销相悖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必须至少以CEN官方语言的一种出版。技术规范在3年内必须复审一次,第一次复审的结果有三种:新版技术规范、废止或通过正式投票转为欧洲标准。如果技术规范在第二次复审时,仍然不能转为欧洲标准,则废止该技术规范,也就是说技术规范的最长寿命是6年。复审期内,可以发布该技术规范的勘误表,但是不可以发布该技术规范的修改单。如果要在我国国家标准类型中寻找对应的类型,那么就是指导性技术文件(GB/Z)。

3.技术报告(TR)

技术报告(TR)是由TC、BTTF或BT批准的有关标准化工作技术信息的资料性文档(InformativeDocument),它不适合作为欧洲标准或技术规范出版。例如,一项技术报告可以是CEN国家成员标准化工作的调查数据,也可以是反映其他欧洲组织有关标准化工作的信息,或者是就某一特定主题的国家标准最新信息。

技术报告的起草者必须是国家成员(国家标准组织)委派的代表。技术报告的制定可以没有征求意见阶段,但必须要有正式投票阶段。与欧洲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同的是,这种投票是简单多数投票,不用考虑赞成票的权重。技术报告必须至少以CEN官方语言的一种出版。各国的国家标准组织也不需要在国家层面宣布被批准的技术报告的存在。技术报告的有效期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发布该技术报告的勘误表,也可以发布该技术报告的修改版,但不可以发布该技术报告的修改单。

4.CEN研讨会协议(CWA)

CEN研讨会协议(CWA)是一个更快更灵活的标准化产品,由CEN研讨会批准,反映了参加研讨会的个人和组织所达成的一致性。CWA被引入的最初是为了满足信息通讯领域快速发展的需要。现在,CWA用于CEN的所有标准化领域。CEN研讨会是一个开放的组织,参加者为任何对标准制定感兴趣者,不要求一定是国家代表,也没有地域限制,因此CWA的起草者可以来自世界各地。CWA的制定不需要向各国标准组织正式征求意见,只要参与研讨会的个人和组织达成广泛的一致即可被批准。CWA必须至少以CEN官方语言的一种出版。像TS和TR一样,CWA不具有欧洲标准那么高的执行效力,即CEN成员没有将CWA采纳为国家标准的义务。CWA的有效期为3年,CWA到期时,CEN管理中心征求起草该CWA的研讨会意见,要么废止,要么成为新版CWA。

CEN的标准类型与ISO的标准类型大致对应,如:EN对应ISO,CEN/TS对应ISO/TS,CEN/TR对应ISO/TR,CWA对应IWA(国际研讨会议)。ISO的PAS(PublicAvailableSpecification,可公开提供的技术规范)在CEN系统中没有对应的标准类型。

二、CEN标准的分类统计

到2006年底,CEN标准的总数达到12357项,其中技术规范(TS)289项、技术报告(TR)133项、研讨会协议(CWA)260项、欧洲预备标准(ENV)202项、CEN报告(CR)120项、欧洲标准(EN)1l353项(包括641项修改单),因此如果不计修改单,2006年底CEN制定的欧洲标准数量为10712项。在这些欧洲标准中有1825项是直接支撑欧盟指令的协调标准。

2006年,CEN批准发布了1472项标准,其中欧洲标准1287项、技术规范101项、技术报告53项、研讨会协议31项。另外,2006年底,CEN还有3510个工作项目正在进行中,其中包括600项协调标准制定项目。

CEN管理中心(CMC)本身并不销售欧洲标准,所有的CEN标准都需要从CEN国家成员(各国国家标准组织)获得。

CEN批准发布的欧洲标准主要覆盖了15个领域,具体为:(1)化学:主要包括碳氢化合物燃料、生物燃料、胶粘剂、民用爆炸品等;(2)建筑和市政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建筑用产品、材料和装备、防火、土工织物等:(3)家用物品、运动和娱乐:主要包括玩具、体育、运动及运动场所设备、纺织品、烟火等:(4)环境: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废物填埋和生态标签等;(5)食品:主要包括食品成分分析、动物饲料、质量保险、食品包装和运输等;(6)通用标准:主要包括认可、认证、试验,以及照明、声学和振动等;(7)医疗:主要包括医疗设备、注射和诊断设备、眼睛和牙齿健康用的材料和设备等;(8)职业健康和安全:主要包括个体防护装备,如保护耳朵、眼睛和呼吸道的装备等;(9)加热、制冷和通风:主要包括燃气用具、燃油设备、固体燃料设备、冰箱、热泵等;(10)信息社会:主要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电子欧洲计划等;(11)材料:主要包括钢、铜、铝、铅、锌、锡,以及纸张、皮革、纤维和塑料等;(12)机械工程:主要包括机械安全、压力设备、锅炉、管道、油箱等;(13)服务:主要包括用来规范合同和培训的标准,如在运输、旅游和邮政服务时需要签订合同和适当的资质培训;(14)运输和包装:主要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通铁路的互操作性、航空、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废包装等;(15)公用事业和能源:主要包括水汽供应、电力工程、热电联产、废水处理、太阳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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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规应该是国内首创的说法,意思是指专门针对中国内市场推出的车型,其配置容、颜色、款式、发动机、变速箱什么的都针对中国消费者的喜好进行调整,国内消费者偏好大车身,高配置,发动机又要省油,经常会看见宝马7系加长版只有3.0排量。
美规和欧规同样道理,都是由市场决定的,如美国人喜欢大车身,大排量,造型什么的比较酷,而欧洲市场是小型车甚至微型车的天下,因为欧洲的道路普遍偏窄,经常可以看到几个大汉挤在一辆206或punto里面。
一般国内合资厂家引进的车型会选择美规,因为国人的审美观和美国的比较接近,车身大,有面子,而发动机则向欧洲看齐,选择小排量的,一是经济,二来,也符合创建节约型社会的精神嘛。尾气排放标准我国也是向欧洲看齐。

㈧ 标准件产品欧盟的标准有哪些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其中涉及到的铅主要出处有以下几类。
[编辑本段]欧盟RoHS和WEEE指令的基本内容
欧盟议会及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电子电气功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
《RoHS指令》和《WEEE指令》规定纳入有害物质限制管理和报废回收管理的有十大类102种产品,前七类产品都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电器产品。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信息和通讯设备、消费类产品、照明设备、电气电子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被植入或被感染的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仪器、自动售卖机。
[编辑本段]RoHS指令限制使用以下六类有害物质
1 水银(汞)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灯泡
2 铅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
3 镉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电池
4 铬(六价)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附腐蚀涂层
5 多溴联苯(PBB)使用该物质的例子: 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6 多溴二苯醚(PBDE)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编辑本段]测试原则:
根据欧盟WEEE&RoHS指令要求,AOV是将产品根据材质进行拆分,以不同的材质分别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一般来说:
•金属材质需测试四种有害金属元素如(Cd镉/Pb铅/Hg汞/Cr6+六价铬)
•塑胶材质除了检查这四种有害重金属元素外还需检测溴化阻燃剂(多溴联苯PBB/多溴联笨醚PBDE)
•同时对不同材质的包装材料也需要分别进行包装材料重金属的测试(94/62/EEC)
以下是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镉:小于100ppm
ROHOS铅:小于1000ppm
钢合金中小于2500ppm
铝合金中小于4000ppm
铜合金中小于40000ppm
汞:小于1000ppm
六价铬:小于1000ppm
[编辑本段]推出RoHS的原因
首次注意到电气、电子设备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是2000年荷兰在一批市场销售的游戏机的电缆中发现镉。事实上,电气电子产品在生产中目前大量使用的焊锡、包装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铅等有害重金属。
[编辑本段]何时实施RoHS
欧盟将在2006年7月1日实施RoHS,届时使用或含有重金属以及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等阻燃剂的电气电子产品将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编辑本段]RoHS具体涉及那些产品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医疗电气设备
[编辑本段]目前RoHS进展情况
一些大公司已经注意到RoHS并开始采取应对措施,如SONY公司的数码照相机已经在包装盒上声明:本产品采用无铅焊接;采用无铅油墨印刷。
信息产业部2004年也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内容与RoHS类似,并于十月份成立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特别是加快制定产业急需的材料、工艺、名词术语、测试方法和试验方法等基础标准。
[编辑本段]RoHS对我国电子产业的影响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的最新数据,2004年一季度,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在我国出口中所占比重达55%。而欧盟已经成为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由于中国厂商环保理念和工艺水平的落后,RoHS指令使得将近270亿美元的中国机电产品面临欧盟的环保壁垒。
中国政府一直在给以密切关注和研究对策,国务院专门责成信息产业部负责针对欧盟环保指令的研究和应对工作。信息产业部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规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完成,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防治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乙醚和聚合溴化联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对于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时间,中国政府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商们实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减量化生产措施,并积极寻找可替代品。
同时,一个名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的机构也已经开始筹备成立,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特别是加快制定急需的材料、工艺、测试方法和实验方法的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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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我是来自“家家乐”布衣有沙发。。
只是你找不到的原因是没有 关键字啊
还有“沙发”和家具
都有进口的木料粘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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