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主任
『壹』 学术委员会与学校行政是什么关系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高等学校内部设置的对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学术问题进行审评并作出决定的学术机构。根据有关规定,高等学校依据自身的特点和本校的实际情况设置综合性的或者专业性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多是在校一级设置,有些学校在院、系一级也设立学术委员会。校级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校长聘任,多是某一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是资深教授、专家,以校内为主,也可以聘任校外的一些相关学科的知名学者参加,以保证学术委员会的权威和公正。
『贰』 学术委员会主任的翻译是:什么意思
事业单位直属机构,今年从新被收入中央编制委员会! 谢谢给分
『叁』 学术委员会由学校哪个部门制定
学术委员会在我国指高等院校、专门科学研究机关及企、事业部门所属的科研机构中设立的学术评议与审核机构。
主要职能
审议本单位科学研究远景规划和计划草案,对较大型学术活动提出建议并推动与促进校内(系、所)以及各级学术部门向国内外实施的学术交流及科技合作和审议重大研究课题的开题报告。
并且,还担任评价本部门重要的论著及研究成果,对其中应与奖励者提出推荐意见;
评议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成就.对其确定或提高学衔(或职称)级别提出建议;
拟定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及大学生)的计划,组织专门小组主持其课题考试与论文答辩,并对其是否毕业和授予学位提出建议。
部门设置
学术委员会一般分为校、系(或院、所)两级。各组学术委员会由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学衔的人员组成,其主任、副主任应由学术上造诣较深、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专家担任。
基层学术委员会的人选由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以上的科技人员酝酿推荐和选举产生。
学术委员会应在该部门党政机关领导下工作,但在学术问题上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
主要规定
2014年3月11日,教育部正式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明确要求将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与学术有关的职权。
至此,从1999年起就在《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终于有了尘埃落定的说法。
『肆』 中国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叫什么名字2015年
戴汝为
『伍』 大连理工大学“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现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是谁
“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五届(2009年-2013年)学术委员会主任 欧进萍,请采纳!
『陆』 学术委员会会议可以只抽其中人员参加吗
不一定。
以下为中国科学院超快诊断技术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
二 组织结构和组成人员
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实验室主任不得兼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一般总人数不超过15人,实验室所在依托单位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超快光电技术和其它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4年,每次换届更换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五条
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依托单位、经中国科学院批准。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重点实验室聘任,并报中国科学院备案。学术委员会主任的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担任委员:
(一) 本人书面申请辞去委员职务并获主任批准的;
(二) 工作调整不便继续担任的;
(三) 连续两年不能参加委员会会议的;
(四) 违反本章程有关规定的;
(五) 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委员职务的。
三 学术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 审议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战略、科研活动的重大政策与
措施;
(二) 审议学科方向设置、重大学术活动、重大科研计划方案和高水平
人才培养和吸收;
(三) 审议评价科研成果,推动重点实验室的开放与交流;
(四) 审议和检查实验室的自主和开放课题的申请和执行情况;
(五) 检查实验室建设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
(六) 中国科学院、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学术、实验室负责人认为
应当提交审议的事项,以及其他按国家、中国科学院或依托单
位规定应当审议的事项。
第八条 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审议工作应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服务于实验室的发展战略。
『柒』 如何充分发挥高校学术委员会的职权
为促进高校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 有效发挥作用,近期,教育部发布实施了《高等学校学术委 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作为大学校长,我很高兴看到教育部《规程》的出台。
一、《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出台的意义
对于中国的高等教育来说,教育部出台《规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规程》的出台是我们国家按高等教育规律办高等教 育的重要举措。髙等教育有其内在的规律,而其规律是由 高等教育机构的学术组织性质决定的。既然高等学校是一个学术机构,那么,它就应该坚持"学术立校"、"教授治学"的办学理念,把高校的学术事项,比如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计划、科研方案、学术评价等,交由学院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去审议或决策,充芬发挥由教授组成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建设和学术发展中的作用。《规程》用较为系统的制度设计,就高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及运行等问题进行了规定,确立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组织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最高学术机构的定位,肯定会有利于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规程》的出台是我们国家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举措。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而 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是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或者说大学法人治理结构。我们知道,高校学术委员会是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主体,高校学术治理体系是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不可或缺的内容。《规程》不仅规定了高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职责及运行,而且对其有明确的定位,还规定了高校学术委员会与其他学术组织的关系,可以说它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现代大学制度。
《规程》的出台是我们国家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重要举措。在我们国家,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我看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育的管理也应该菜敢法^的方式.也就县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 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这次《规程》的制定,在广泛、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我国《高等教育法》第42条关于髙校学术委员会设立和审议事项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以部门规章的形式予以公布,具体、明确、规范、操 作性强,便于高校执行。这是教育部继出台高校章程制定办法之后,加快教育法制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又一重要举措。
《规程》的出台是我们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规程》顺应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趋势与要求,着力规范学术权力及其与行政权力的关系,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含有许多改革创新的规定。比如,《规程》对高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定位和职责定位,强调其是高校最高学术机构,在学校学术组织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对学术事务具有统筹权。比如,《规程》规定高校要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 会独立行使职权,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再比如,《规程》强调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 术事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其规定的高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与运行规范、议事规则,突出了学术判断和学术规范的价值与作用,突出了学术与行政既适度分离,又相互配合 的导向,突出了学术事务按照学术规范处理的治理架构。
二、如何实施《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对《规程》这样一个新规章、新举措、新改革,高校肯定是持欢迎和赞成的态度的。髙校下一步要做的是,遵循《规程》,修订校内学术委员会规章制度,重组学校学术委员会,让其按《规程》规定的职权、运行程序和规则运行,依法 办学,把《规程》落到实处。
1.明确学术委员会在高校的地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教法》)的规定,我国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可以用这么几句话 来概括: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由此可见,坚持教授治学,建立高校学 术治理体系与组织架构是构建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不可或缺的内容。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教授治学"如何来实 现呢?我想主要是通过高校的学术治理体系与组织架构来实现。所以,《规程》第2条明确规定:"髙等学校应当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并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第3条则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取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这两条规定至少可作如下解读:高校必须建立学术委员会;高校学术委员会是高校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的核心;高校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高校学术委员会是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高校党委、校长必须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可以这样说, 明确学术委员会在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主体地位,是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的前提。
2.界定高校学术委员会的职权
《规程》对高校学术委员会的职权有明确的界定:按照 《规程》的规定,学术委员会的职权包含审议^决策)权、评定权、咨询权和学术纠纷裁定(处理)权等4类。就审议(决策)权而言,对学校制定学术规划、设置学科专业、设立学 术机构等学术性事务,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就评定权而言,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如科研成果评奖、教师职务聘任等事项,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就咨询权而言,学校制定有关教学、科研经费的预算,以及做出相关重大决策前,要通报学术委员会,听取其咨 询意见,以扩大决策民主,促进信息公开,推进民主监督。就学术纠纷裁定^处理)权而言,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可以依职权直接撤销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的学 术称号、学术待遇,并可以同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3.厘清高校学术委员会与其他学术组织的关系
《规程》对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定位非常明确,它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 咨询等职权",而且是高校学术治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的核心。目前在实践中,国内各高校的学术治理体系与组织架 构并不一致,做法不一。比如,许多高校在校院两级都平行地设有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职称 评审委员会等,学术权力的行使较为分散,结构过于复杂,缺乏协调统筹。针对这种情况,《规程》根据一些高校的实 践和国际经验,不仅将学术委员会定位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具有高于其他学术机构的地位,而且还规定高佼学术 委员会可以就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 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如有需要,可在院系(学部)设置或者按照学科领域设置学术分委员会,也可以委托基层学术组织承担相应职责。各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 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向学术委员会报 告工作,接受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我想,《规程》出台 后,国内各高校都要根据《规程》的规定,修订本校的学术委员会章程或规章,进行顶层设计,然后整合、调整、重组 校内的学术组织,构建科学合理、运行规范、统一协调的学 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特别要突出校学术委员会在整个学术治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中的核心和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厘清校内各级、各类学术组织相互之间的关系,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用制度从组成、职权、运行程序、工作条件等方面保证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 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
当然,《规程》也为高校保留了足够的制度空间,鼓励高校从实际出发,通过制定学校章程或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具体的制度选择和细化,做出有特色的规定。比如,学院或学科的学术分委员会如何组建、行使职权和运行,各高校可以基于《规程》原则、规则和制度,从本校实际出发,做出自己有特色的制度安排,有的高校在学院这一级通过建立"教授委员会"来处理学院学术事务就是一种值得肯定的有益探索。
4.优化高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高校学术委员会是教授治学的主要载体,其组成人员直接决定其作用的发挥和运行的成效,因此,对其组成人 员进行一定的优化限定是必要的。为确保教授治学,在学术事务管理上去行政化,《规程》明确规定高校学术委员会 委员应当具有教授职务,组成人员上要向专任教授倾斜,规定专职教授的比例不得少于1/2,"双肩挑"的学校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比例不得超过1/4,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而且要求委员产生程序上应经过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同时,对委员的代表性和流动性,《规程》要求学校应当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合理确定院系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并规定委员定期换届,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
在实际操作中,高校肯定要遵循上述规定来建章立制,整合学术委员会。尤其要注重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在 学科专业、不同年龄层次教师上的代表性,注意吸纳一定比例的青年教授进人学术委员会。但我们不主张实行校长和具有教授职务的校领导全部退出学术委员会的制度。我们认为,校长应当进人学术委员会,具有教授职务的校领 导可以进入学术委员会,分管学术事务的校领导原则上要进人学术委员会,因为这样的安排有利于学术与行政的沟通,有利于校长领导的行政系统对学术委员会就学术事务 进行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予以支持,也有利于学术委 员会更有效发挥作用。从世界各国大学的实践来看,学术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可以由校长担任,也可以不由校长担任。《规程》规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全体委 员选举或者由全体委员直接选举等方式产生。这意味着,校长一般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5.规范高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
从髙校学术委员会的定位、职权、组成不难看出,《规程》确立了在髙校内部建立学术事务归学术委员会、学术事务按照学术规则处理的治理架构.突出了学术判断和学术规则的价值与作用,强调了学术与行政适度分离又相互配合的导向。这就要求高校学术委员会能够规范、有效的运行。规范、有效的运行是高校学术委员会凸显功能、发挥 作用的重要环节。《规程》对学术委员会的会议规则、表决 方式等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以保证学术权力的规范运行。《规程》规定,学术委员会实行俩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 次全体会议,并应有2/3以上委员参加:学术委员会可以授权专门委员会处理专项学术事务,履行相应职责。为促 进学术委员会决策的公正、公开.规定学术委员会议事决 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 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在一些事项可实行实名投票制。而且,《规程》还确立了委员回避、会议旁听、公示异议、学 术委员会年度报告等制度,明确规定学术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议题,设立旁听席,允许相关学校职能部门、教师及学 生代表列席旁听。
总而言之,我国高校要以《规程》发布实施为契机,真正树立"学术立校"、"教授治学"的办学理念,确立学术委员会在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认识 到学术委员会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学校学术委员会在校内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核心的定位;确立学校学术委员会 对校内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的统筹权;确立学术委员会行使其职权的具体运行规则、程序规则,保障学术委员会制度的执行力和町操作饪。特别是呙忟安导 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权。学校党委、校长及学校行政系统一方面要坚决地把学校的学术事务 交由学术委员会去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另一方面要从组织上、行政上坚定地支持学术委员会就学术事务独立地 举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并对其结果给予应有的尊重,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
『捌』 中国农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是谁
卢良恕,男,汉族,192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历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农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部党组成员)...
『玖』 主任 与主任委员的区别
“主任”和“主任委员”有什么区别,因为在我看来“主任”其实也就是“主任委员”的简称,两者并没实质性的区别,要说区别那就是“主任”是常委会的大主任,而“主任委员”则是下属专委会的小主任。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a53ebe01008hf9.html
『拾』 学术委员会换届流程
第一条 立章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2条及其它有关条款的规定,设立北京邮电大学学术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学术委员会的性质
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审议、评定与咨询机构。
第三条 校学术委员会的任务
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包括:
1、审议学校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
2、审议学校学科建设、科研发展方向和专业设置方案;
3、审议学校本科生培养计划和研究生培养方案;
4、审议学术梯队建设计划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5、审议学校向上申报的有关学术评价材料;
6、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评议名誉教授、名誉博士资格;
7、评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位;
8、评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9、评定学校设立和认可的教学、科研等学术奖项;
10、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和国际国内学术团体司职人选;
11、参与学校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的自我评价工作;
12、组织开展学术活动,负责学术刊物,推动提高学术水平;
13、受校长委托,代表学校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或其他学术工作;
14、受校长委托,对学术领域某些专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咨询报告;
15、校长委托的其它学术工作。
第四条 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1、校学术委员会委员50人左右,设主任 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下分若干学科组,每个学科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
2、校学术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各学科组组长组成。
3、由校学术委员会部分常务委员及部分委员组成校职称评定委员会,行使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权。职称评定委员会主任由校学术委员会的主任或副主任兼任;校学术委员会各学科组行使相应职称专业委员会的职权。
4、由校学术委员会部分常务委员及部分委员组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行使学位评定等职权。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
5、由校学术委员会部分常务委员及部分委员组成校学术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学校的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委员会主任由校学术委员会的主任或副主任兼任。
6、根据学校发展与学术业务工作的需要增设有关的专门委员会。
7、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校学术委员会的产生
1、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是对本校学术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教学科研卓有成就的教授或相应职称人员。
2、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除因个人品行等原因被除名者外,一般可以连任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后转为名誉委员。
3、校学术委员会的正副主任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学科组正副组长由各学科组民主选举产生。
4、新增委员由校长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校学术委员会或它的筹备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再由校长正式聘任。
5、校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常务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校学术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1、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学年召开1次。
2、校职称评定委员会每学年召开1-2次。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学年召开1-2次。
4、校学术活动委员会一般每学年召开1次。
5、校学术委员会常委会和各学科组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第七条 附则
1、校学术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校财务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单列。
2、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未尽事宜需要补充、修改,须由校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修订案,提交全体委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有效。
3、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校党委批准后由校长签发并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