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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学术不端

发布时间: 2021-03-04 14:03:39

学术不端为何难处理

当前,我国学术不端行为不断浮现,但对学术不端的处理常常有些迟缓、低效,学术圈在公众的屡屡围观中公信力逐渐丧失。而在这背后,是盘根错节的学术生态,以及不够健全有效的学术监督和学术惩戒机制。要想重识中国学术共同体的尊严和公信力,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学术规范制度,规范学术监督和学术惩戒机制,让“简单粗暴”成为处理学术不端的标准态度。

㈡ 学术不端的界定标准

前 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2.1剽窃 plagiarism
2.2伪造 fabrication
2.3篡改 falsification
2.4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
2.5一稿多投 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
2.6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
2.7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s
3剽窃
3.1剽窃观点
3.2剽窃数据
3.3剽窃图像
3.4剽窃研究(实验)方法
3.5剽窃文字表述
3.6整体(大量)剽窃
3.7自我剽窃
3.8剽窃未发表成果
4伪造
5篡改
6不当署名
7一稿多投
8重复发表
9拆分发表
10相关研究伦理问题
11其他 为进一步提升学术期刊的质量,尊重和维护学术出版规范,更好地发挥学术期刊在规范科研行为和净化学术环境方面的作用,推动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中国知网(CNKI)特组织编制《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概括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的不端行为类型,通过罗列各类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给出基本的界定原则和标准。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教育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科协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借鉴重要国际组织、学术团体有关学术伦理规范,以及中国外学者的相关最新研究成果。本标准在范围涵盖、内容陈述、行为界定等方面,尽可能地与国际学术期刊通用规范保持一致,同时兼顾中国学术期刊论文撰写和发表中的特殊情况。
本标准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的特点,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可以依照自己学科的特点,根据本标准编制更加细致的认定规则。本标准按照准确、简明、实用的原则编写,力求方便查阅和使用。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本标准涵盖学术期刊论文作者所可能涉及的各类不端行为,不包括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单位、审稿人等。根据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到的不端行为的特性,本标准涵盖以下三类不端行为:论文本身存在的不端行为、作者署名中的不端行为、投稿和发表过程中的不端行为。具体包括: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相关研究伦理问题以及其他问题。
标准是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在学术论文撰写和投稿时避免不端行为的指南,也是学术期刊编辑发现和处理不端行为的指导,同时也可为研究机构、资助机构和学术团体判断相应的不端行为提供参考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剽窃 plagiarism
直接将他人或已存在的思想、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不加引注或说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过度引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内容。
2.2伪造 fabrication
编造或虚构数据或事实。
2.3篡改 falsification
故意改变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
2.4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
署名与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
2.5一稿多投 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
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如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作者排序、作者单位不同,或论文正文有少量内容不同)的多篇论文,投给多个期刊,或在约定或法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 。
2.6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
未恰当说明,在论文中大量重复自己已经发表论著中的内容。
2.7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
将实质上基于同一主题、数据、资料的研究结果,本可以一次发表而拆分成若干可发表的单元,作为多篇论文发表。
3 剽窃
3.1 剽窃观点
3.1.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号和引注。
3.1.2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注。
3.1.3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删简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1.4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拆分或重组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1.5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增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2 剽窃数据
3.2.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却不加引注。
3.2.2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2.3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一些添加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2.4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部分删简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2.5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原有的排列顺序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2.6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的呈现方式后使用,如将图表转换成文字表述,或者将文字表述转换成图表,却不加引注。
3.3 剽窃图像
3.3.1 使用应经许可才能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未获得许可。
3.3.2 使用可不经许可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不加引注。
3.3.3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3.4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添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3.5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删除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3.6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增强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3.7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弱化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4 剽窃研究(实验)方法
3.4.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却不加引注。
3.4.2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方法的一些非核心元素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5 剽窃文字表述
3.5.1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却不加引注。
3.5.2成段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虽然进行了引注,但对所使用文字不加引号,或者不改变字体,或者不使用特定的排列方式显示。
3.5.3多处使用某一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却只在其中一处或几处加以标注。
3.5.4 连续使用来源于多个文献的文字表述,却只标注其中一个或几个文献出处。
3.5.5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包括概括、简化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或者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的句式,或者用类似词语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进行同义替换,却不加引注。
3.5.6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增加一些词句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5.7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删减一些词句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3.5.8 直接套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论证结构,仅仅改变其中的方法、数据、结论等内容。
3.6 整体(大量)剽窃
3.6.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
3.6.2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内容后使用,如补充一些数据,或者补充一些新的分析等。
3.6.3 缩简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后使用。
3.6.4 替换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对象后使用。
3.6.5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的结构、段落顺序后使用。
3.6.6 将多篇他人已发表文献拼接成一篇论文后发表。
3.6.7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参考文献。
3.6.8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参考文献进行一些增减后直接使用。
3.7 自我剽窃
3.7.1 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3.7.2 合作作者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其中一个作者)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3.7.3 在论文中使用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3.7.4 论文的主要内容源于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却不加说明。
3.8 剽窃未发表成果
3.8.1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未正式发表(包括在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观点、研究方法、数据、图片等。
3.8.2 获得许可使用他人未正式发表(包括在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观点、研究方法、数据、图片等,却不加引注,或者不以志谢等方式予以说明。
4 伪造
4.1 编造不以实际调查或实验取得的数据、图像。
4.2 伪造无法通过重复实验而再次取得的样品等。
4.3 编造不符合实际或无法重复验证的研究方法、结论等。
4.4 编造能为论文提供支撑的资料或参考文献。
4.5 编造论文中相关研究的资助来源。
5 篡改
5.1 改变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5.2 挑选、删减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5.3 修改原始文字记录等,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5.4 拼接不同图像从而构造不真实的图像。
5.5 从图像整体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
5.6 增强、模糊、移动图像的特定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
5.7 改变所使用文献的本意,使其对己有利。
6 不当署名
6.1 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
6.2 将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列入作者名单。
6.3 擅自在自己的论文中加署他人的姓名。
6.4 虚假标注作者信息。
6.5 作者排名不能正确反映实际贡献。
7 一稿多投
7.1 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7.2 在约定或法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
7.3 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
7.4 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7.5 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或法定期内,将论文作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
7.6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后,再次投稿。
8 重复发表
8.1 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以说明或引注,或者只将已发表文献笼统地列在文后参考文献中。
8.2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
8.3 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的出处。
8.4 多次重复使用一次调查结果、一幅图像或一个实验结果,却不加说明。
8.5 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实验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雷同的论文。
8.6 在合作研究中,合作者就同一调查、实验结果,发表方法、结论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9 拆分发表
9.1 将基于同一项调查、实验或研究的成果拆分成多篇论文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
9.2 将应当一次发表的论文拆成若干可发表单元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
10 相关研究伦理问题
10.1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相应机构的许可,或不能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明。
10.2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超出委员会许可的内容。
10.3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中存在不当伤害研究参与者,虐待有生命的实验对象,违背知情同意原则等伦理问题。
10.4 论文泄露了被试者或被调查者的隐私。
10.5 论文未按法定或约定对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冲突予以说明。
11 其他
11.1 不按约定或法定,向他人或社会泄露论文关键信息,侵犯投稿期刊的首发权。
11.2 干扰期刊论文评审。
11.3 在论文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
11.4 将转引自其他文献的引文标注为直引,包括将引自译著的引文标注为引自原著。
11.5 未以恰当的方式,对他人提供的研究经费、实验设备、材料、数据、思路、未公开的资料等,给予说明和承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1.6 所引用内容构成了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

㈢ 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哪些

这个现象在近几年中国的科研单位里是屡见不鲜,屡屡被媒体报道他们的不端行为包括了恶意的竞争,抄袭剽窃。甚至一个单位的荣誉全部归结到一个人身上行贿等等。

㈣ 如何对待学术不端问题

华明老师在我的博文"高山教授和结晶学报E没有错"下留言,其中有一句,“至少论文的署名者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都是有责任的”,我想有必要单独发文回应一下。

我对国内关于学术不端的制度不太了解,就我了解的美国的情况而言,的确是论文的署名作者对文章的真实性有责任,但是,每位作者只对自己分工的文章的那一部分的真实性有责任。对学术不端的调查,通常是首先分清楚每个人的分工,然后研究哪一步出现了不端行为。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当年著名的肖恩造假。贝尔实验室的肖恩,当年曾经在十几篇Science Nature文章上造假,后来被人发现,所有文章全都撤稿,肖恩自己名誉扫地。但是肖恩的主要合作者,在十几篇撤稿文章上也有署名的鲍哲楠,在查明她无造假责任之后,则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在两年后被斯坦福大学挖走。

这才是对待学术不端行为的正确态度。

现在某些期刊的编辑部,要求投稿时写明每个作者的贡献,不知道是否有这方面的考量。

相反,去年国内有一个造假行为。清华大学化学系的陈教授和医学院的程教授合作的一篇文章被发现造假。这个文章里头,陈教授负责其中的化学部分,程教授负责其中的生物医学部分。是化学部分有造假,但是大约是因为程教授名气大一些吧,几乎所有的媒体和网络舆论都把矛头指向程教授。

这,就是对待学术不端行为的错误态度。

㈤ 什么是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失范的风气,或指某些人在学术方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败坏学术风气,阻碍学术进步,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抛弃科学实验数据的真实诚信原则,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损害学术形象的丑恶现象。

㈥ 哪些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英文:academic misconct)是指在建议研究计划、从事科学研究、评审科学研究、报告研究结果中的: 捏造、篡改、剽窃、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这不包括诚实的错误和对事物的不同的解释和判断。

随着中国科研人员使用造假数据、篡改简历、伪造同行评议的事件屡屡发生,国内领导人愈发重视科研不端现象。

中国政府推出了提高科研诚信的大规模改革措施,具体举措包括建立全国性失信行为数据库。一旦被列入名单,将有可能失去经费或研究岗位的申请资格,并可能影响他们在学术领域之外的工作机会。


(6)批学术不端扩展阅读

“中国在打击学术不端行为方面越来越强硬。”《自然》官网9日刊载的题为《中国推行全面改革 打击学术不端行为》的综述文章,开门见山提出这一观点,重点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自然》再发评论员文章,以《中国在解决科学欺诈问题上树立了强有力的榜样》为题,明确指出,“新规是迄今为止全球范围内处置学术不端行为的最强打击措施”。

系列文章认为,学术不端行为是中国出现的一个重大问题,包括剽窃、使用欺诈性数据、伪造简历和同行评审造假等。评论文章指出,过去二十年来,各种中国政府机构已经提出了打击科学欺诈和不当行为的方案,但成效有限。

㈦ 知网和学术不端网有区别吗

学术不端网:创建于2008年,自提供知网论文检测服务以来是国内首家提供自助知网论文检测服务的网站。学术不端网与知网是什么关系?即学生自己提交论文,自己下载查重报告,全程均由学生自己完成。是目前论文检测最安全,最快捷,并且效果最好、最受学子欢迎的网站,因其权威准确以及专业的服务,被广大学子朋友们誉为"知网论文检测第一平台"。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的知网学术不端行为自助检测平台。全面覆盖研究生毕业查重、大学生抄袭检测、职称评审及相关学术成果,取得积极的效果和社会反响,努力为每一位大学生提供最专业的知网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

㈧ 学术不端是什么

就是存在学术舞弊,抄袭他人的成果,或者引用他人的成果没有注明都算,这是很严重的,学术上的问题不容得马虎的

㈨ 学术不端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学术不端绝对是一个贬义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尽量避免成为这样的人,而学术不端的标准其实就是当你在学习的时候并不专心,不认真,甚至拿学术上的问题来开玩笑,阻碍学术的发展,这样子行为就是学术不端。但是最严重的学术不端的表现其实就是在日常生活中非,但没有对这个学术有任何的贡献和发展推动。甚至还要阻碍这个学术的发展,就比如在日常生活中,你没有好好学习这个知识,反倒要散播一些和这个学术有错误的观念,进而影响到这个学术的传播和发展,其实这样的行为就是非常的错误,甚至是不道德的行为。

㈩ 如何防止学术造假与学术不端

最近,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梁颖教授论文造假及学术不端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这不是个例,是教育界普遍现象的一个代表。人们都在问:科研和学术界到底怎么了?老人摔倒了不敢扶;学术造假大家都心知肚明而没人揭露;有毒食品人人喊打却无法禁止;西安李甜“董事长”横空出世。种种社会乱象成了一团乱麻,人们批判不时出现的丑恶现象,指责他人的种种恶行,但谁又能说自己是完全清白的?我们引以为豪的传统文化的底蕴哪去了?痛定思痛,普遍认为学术造假的根源在于人才评价机制过于偏颇,“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致使那些急于出人头地的人不顾道义廉耻,铤而走险。其实这“四唯”还算是公正一些的硬指标,是消除不了的,即便消除了,可能更大的危机又要出现。

文 | 杨吉德

问:“‘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前面所讲的以仁、义、礼、忠、信为标志的学说,使深刻的道变成了枝节上的华丽外表,也标志着愚钝教化的起始。如果人们崇尚仁、义、礼、忠、信,国家不就好管理了吗,为什么被称为愚钝呢?”

答:“这就是道和华的区别。道是不可见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化的。常言说:理是死的,人是活的。这是形容认死理的人。任何一个理论都有其产生的特定环境,环境改变了,这个理论就可能过时了。岁月是前行的,社会是发展的,你让世世代代的人都去认过去的死理,就相当于社会发展了,人依然停留在旧的时代没改变,不是愚是什么?道就生长在人们的心里,一点也不美丽,你一旦看到它美丽的外表,就不是道的本身了。再往深里下讲,道是人心的聚合点,是以人为本体;如果变成以理论为本体,人变成了附属,整个社会就进入到虚假、混乱的意识状态,人们的言行,只是逢场作戏而已。用适合时代的道,推行新时代的德,才是化解各种矛盾的根本方法。如果出现了重大问题,也可以用倒推的方法,就知道在道、德、仁、义、礼哪一个层面上应该纠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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