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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亭小学报名

发布时间: 2021-03-04 20:17:07

A. 流亭小学2015招生政策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青城教字〔2015〕64号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教委办,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小学:2015年全区小学计划招生8000人,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初中:2015年全区小学毕业生5500人,初中计划招生5500人。
二、招生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和《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分步骤实施。
2015年起,实施局属实验学校招生责任共担机制,区实验小学、区实验三小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区实验二小、区实验二小分校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区实验中学与区实验二中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内学校共同承担招生责任。共同体内学校有各自招生范围,同批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生源,剩余学位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同批次不能接收的生源开放。
(一)小学招生范围
1.局属实验小学
局属实验小学优先招收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儿童;相关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同批次生源开放,再向招生范围内其他适龄儿童开放。(具体办法见“入学方式”)。
“两所非社区”户籍是指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两证”是指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和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统一”是指适龄儿童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儿童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六老”之一(“六老”指的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长城路以西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城阳、东果园、寺西、小寨子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同批次生源开放,再向招生范围内其他适龄儿童开放。
区实验二小及分校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正阳路以北的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同批次生源开放,再向招生范围内其他适龄儿童开放。
说明:区实验二小及分校分别划定固定招生范围和公共招生范围(具体见附件1),各批次招生时优先招收固定招生范围内生源(百埠庄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属区实验二小分校固定招生范围),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向同批次公共招生范围生源开放,再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同批次生源开放。
区实验三小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长城路以东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北曲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同批次生源开放,再向招生范围内其他适龄儿童开放。
属两所非社区户籍而无自有房产的,由局属实验小学和城阳街道小学共同接收。
2.局属其他小学
北师大城阳附属学校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卓越蔚蓝群岛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周边区域城阳区户籍新生和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开放。
天泰城学校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天泰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周边区域城阳区户籍新生和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开放。
白沙湾学校招生范围为:招收白沙湾保障性住房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
3.街道小学
街道小学优先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本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
各街道学校要根据服务社区(范围)的户口簿,逐一核定适龄儿童的基本情况,摸清应入学人数,于报名前向学生家长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因特殊情况要求延缓入学的,由其家长填写《城阳区义务教育缓学审批单》,经社区、居委会同意、盖章,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
(二)初中招生范围
1.局属实验初中
局属实验初中优先招收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儿童;相关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同批次生源开放,再向招生范围内其他小学毕业生开放。(具体办法见“入学方式”)。
区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正阳路以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古庙头、董村、东果园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城阳区青少年交响乐团团员及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同批次生源开放,再向招生范围内其他小学毕业生开放。
区第二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南疃社区、杨埠寨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区实验二中每年招收1个艺术班、1个体育班,艺术班优先招收城阳区教育艺术团团员,艺术班剩余招生计划和体育班招生计划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实施。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同批次生源开放,再向招生范围内其他小学毕业生开放。
2.局属其他初中
北师大城阳附属学校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卓越蔚蓝群岛小区业主子女,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周边区域城阳区户籍新生和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开放。
3.街道初中
街道初中优先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本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条件及材料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是指在我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但在我区没有正式户籍的人员。各学校在完成城阳区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果还有空余学位依次向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分区域管理,全区共分为6个区域,城区和城阳街道为1个区域,其他5个街道各为1个区域,由区教体局和各街道教委办共同管理;各街道可根据本街道学校布局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责任共同体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网签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区缴纳社会综合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障卡或缴费票据)。
说明:201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网签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签定、签发起始时间,社会综合保险缴费起始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前,且社会综合保险需连续缴费至入学报名当月。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我区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说明:购买私有产权房屋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购买集体产权房屋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交费票据;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4.学生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
说明:一是有私有产权房屋的,可以不提供父母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区缴纳社会综合保险的证明;无私有产权房屋的,以上四类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否则不予接受报名。二是在城阳区外小学毕业的学生到我区初中学校报名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小学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
四、新生入学方式、报名时间、报名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施行根据学位数量按条件、分批次、电脑派位的入学方式,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电脑派位;需电脑派位的批次,进行电脑派位,且不再接受下一批次报名。区域内所有学校均按满班额招收后仍有未被录取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采取向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分流。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时间
1.局属实验学校
第一批安排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新生,入学范围相关社区户籍新生,区青少年交响乐团、艺术团团员,周边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8:30-16:30)
第一批未录取新生选择共同体内其他学校志愿;
(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14:00-16:30)
第二批安排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条件的新生;
(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14:00-16:30)
第二批未录取新生选择共同体内其他学校志愿;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14:00-16:30)
第三批安排在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房屋的城阳区户籍新生(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六老”之一);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1日14:00-16:30)
第三批未录取新生选择共同体内其他学校志愿;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2日14:00-16:30)
第四批安排在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房屋的非城阳区户籍的新生;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8:30-16:30)
第四批未录取新生选择共同体内其他学校志愿;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14:00-16:30)
第五批安排城区范围内城阳区社区户籍新生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7日8:30-16:30)
2.局属其他小学
第一批安排服务小区业主适龄子女;
(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8:30-16:30)
第二批安排周边城阳区户籍新生;
(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8:30-16:30)
第三批安排周边有私有产权房屋的非城阳区户籍的新生;
(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8:30-16:30)
第四批安排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8:30-16:30)
北师大城阳附属学校、天泰城学校、白沙湾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40人。
3.街道学校
第一批安排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新生;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8日8:30-16:30)
第二批安排周边有私有产权房屋的非城阳区户籍的新生;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9日8:30-16:30)
第三批安排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8:30-16:30)
(二)报名办法
城阳区户籍小学新生报名时,应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应接收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初中新生报名时应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生证》(由小学毕业学校从省学籍管理平台中打印,小学毕业学校盖章)到应接收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说明:到局属学校报名时,应同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无私有产权房屋的应提供由区房产处开具的无房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域确定的学校登记报名,并依次确定2所志愿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能选择1所局属或街道报名登记学校登记报名,不得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学校报名。各中小学也不得接收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五、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各街道、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要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学校和有关人员,力求残疾儿童按时入学,依法督促并落实残疾儿童于开学前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小学报到。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区特殊教育中心要按摸底名单,逐个做好招生和入学安置工作,各街道、学校应积极协助办理报名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维护教育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落实好招生计划,不准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数量。对在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不予办理新生学籍。
(二)依法保证学生入学率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和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精神,新生入学前要下达入学通知书;开学后学生不到校的,按《义务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做好各方面工作。
(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将学校划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将考试或者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依据、违规招生宣传和乱拉生源、擅自提前招生、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等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单位招生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密组织报名流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遵守招生纪律。各单位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招生期间,各街道、学校要开设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五)严格执行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初中入学不进行升学考试,只进行小学毕业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余为考查科目。各街道教委办、各小学要采取措施,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都能参加期末考试。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根据隶属关系由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各小学一是要认真编写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两份),7月4日前,经街道教委办、区教体局审核盖章后,一份留区教体局普教科存档,一份留毕业学校存档;二是使用《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为每名小学毕业生打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生证》,并加盖学校公章,7月4日前发至每名学生。
附件:1.区实验二小及分校固定招生范围和公共招生范围图示
2.城阳区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表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4月30日

B. 房子在城阳都霖馨苑,孩子户口在正阳路派出所,小学应该去哪报名

青岛的房子升值是注定的,知识暂时的房产政策不好,而且到年底了,等到来年开春进入旺季涨的会很厉害~

C. 在城阳金日紫都买房子能不能上二小

如果能够落户就可以,条件是必须是100平方以上的房子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文件

青城教字[2011]72号 签发人:王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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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各街道教委办,各民办学校:
现将2011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小学入学:2011年全区小学计划招生5930人,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初中招生:2011年全区小学毕业生5568人,初中计划招生人数5568人,入学率100%。
二、招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分步骤实施。
(一)本地生源新生入学办法
1.小学入学:
⑴各街道学校要依据既定的服务社区(范围)的户口簿,逐一核定适龄儿童的基本情况,摸清应入学人数,于报名前向学生家长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因特殊情况要求延缓入学的,要由其家长填写《城阳区义务教育缓学审批单》,经社区、居委会同意、盖章,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因故需到户口所在地以外学校借读的,要由接收学校及接收学校主管部门向户口所在地学校出具借读证明。
⑵局属小学入学条件及招生范围。
局属三所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原非农业户籍,以下简称“两所非社区”)必须满足“两证统一”的条件。
“两证”指的是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和房产证;“统一”指的是适龄儿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儿童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六老”之一(“六老”指的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区实验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长城路以西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城阳、东果园、寺西、小寨子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区实验二小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正阳路以北的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区实验三小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长城路以东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小北曲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北京师范大学青岛城阳附属学校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卓越蔚蓝群岛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和周边区域城阳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天泰城小学2011年秋季正式招生,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天泰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
属两所非社区户籍而无自有房产的,由区教体局和城阳街道教委办协调安排到就近的其他小学就读。
先前确定的相关大企业职工子女、驻我区部队军人子女就近安排到我区局属小学就读(报名时应另携带家长单位证明、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劳务合同、军官证等证明材料)。
⑶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2日(星期一、星期二)两天。报名时,学生家长应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到应接收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局属实验学校同时带房屋产权证证)。小学适龄儿童报名入学,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准收取报名费。7月15日(星期五),以街道为单位(局属小学、青岛美欧外国语实验学校直接报区教体局普教科)将辖区各小学《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花名册》及《班额剩余情况统计表》报区教体局普教科(样表见附件)。
⑷全区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与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同步进行,入学率要达到98%以上。各街道、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要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学校和有关人员,力求更多的残疾儿童按时入学,依法督促并落实残疾儿童于开学前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小学报到。各小学要积极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提出入学要求的残疾儿童实行零拒绝制度。青岛盲校、青岛中心聋校今年仍招收我区盲童和聋哑儿童。区特殊教育中心要按摸底名单,逐个做好招生和入学安置工作,各街道、学校应积极协助办理报名手续。
2.初中入学:
⑴初中入学不进行升学考试,只进行小学毕业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余为考查科目。各街道教委办、各小学要采取措施,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都能参加期末考试。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根据隶属关系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小学将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和毕业综合评语于7月11日(星期一)前录入学籍管理系统,要确保小学期间各学期考试成绩和评语填写完整、准确。
⑵各小学要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进行素质发展水平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计入学籍档案。义务教育阶段不实行留级制度,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学习。
⑶各小学要认真编写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三份),7月4日前,经街道教委办、区教体局审核盖章后,一份留区教体局普教科存档,一份留毕业学校存档,一份送对应的初中学校。
⑷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13日、14日(星期三、星期四)两天。报名时,学生本人应持电子学籍信息卡(见附4,由各小学负责打印)、户口簿、学籍证到应接收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局属实验学校同时带房屋产权证证)。初中入学报名,学校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准收取报名费。各街道要加强对初中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招生责任落实到各初中学校,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防止升学过程中发生学生流失现象。学生到户口所在地以外学校借读,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学校建立义务教育档案,同时向学校出具在外地学校借读的证明。7月18日(星期一),以街道为单位(局属初中和青岛美欧外国语实验学校直接报区教体局普教科)将辖区各初中《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花名册》及《班额剩余情况统计表》报区教体局普教科。
⑸局属初中入学条件及招生范围。
区实验中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为: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正阳路以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学生和古庙头、董村、东果园社区户籍的学生。
区第二实验中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为: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学生和南疃社区、杨埠寨社区户籍学生。区第二实验中学2011年起,每年招收一个音乐班(50人),区教育艺术团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录取,不足部分生源由学校自行组织面试,补充录取。
属两所非社区户籍而无自有房产的,由区教体局和城阳街道教委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驻城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部分大企业职工子女,以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准到就近局属初中就读。
⑹各街道初中学校招收本街道各社区户籍的学生。
3.严格控制班额,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未经区教体局批准,任何义务教育段中小学不得擅自招收服务范围以外的学生。
(二)非本地生源新生入学办法(以下简称借读生)
各中小学校在完成本地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空余学位用于接收借读生入学,招收人数必须控制在规定班额以内。
借读生入学工作实施分区域管理。全区共分为8个区域,区城和城阳街道为1个区域,由区教体局和城阳街道教委办共同管理,其他7个街道各为1个区域,由各街道教委办分别负责管理。对整个区域所有学校均按满班额招收仍剩余的学生采取适度分流的办法,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均有机会接受教育。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报名时间及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为7月18、19日(星期一、星期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⑵家长至少一方在城阳区的劳务合同(必须经区人社局确认)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⑶家长至少一方在城阳区的暂住证及复印件;
⑷家长至少一方在城阳区的私有产权房屋的房权证或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⑸小学一年级、非我区小学毕业的初一学生原籍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
其中⑴、⑵、⑶、⑷项为必需提报材料,⑸根据实际情况提报。
2.报名办法
2011年,借读生入学采取集中报名统一安排入学的办法。
报名期间,借读生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各街道确定的报名登记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名单附后),并根据居住地依次确定三所志愿学校。各街道教委办需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报名登记工作,按照区教体局统一提供的登记表和报名数据库格式,将有关信息准确登记并录入计算机,并留存学生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学生原籍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等。
借读学生只能选择1所报名登记学校登记报名,不得到居住地所在区域以外的学校报名。各中小学也不得接收所在行政区以外的借读生。
3.录取办法
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和各街道教委办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统一安排学生去向。
如某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空余学位时,直接录取全部借读生。
如某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大于学校空余学位时,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剩余学生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调剂志愿采取第一志愿的方式安排到其他学校。
区域内所有学校均按满班额招收仍有未被录取的学生,区教体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采取向周边街道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分流。
户籍不迁移,居住地跨街道迁移的城阳区户籍学生,其入学办法同借读生。
(三) 切实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招生办法须向区教体局申报,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招生简章以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均需由区教体局审查后方可发布。
学籍档案、义务教育档案的建档工作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各街道教委办和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做好招生工作。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落实好招生计划,不准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数量。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负其责,扎实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招生的学校,不予办理新生学籍。
(二)依法治教,切实保证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和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各街道、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青岛市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办法》(青政发[2002]61号)精神,新生入学前要下达入学通知书,开学后学生不到校要按《义务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做好各方面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克服困难,确保入学率达100%。
(三)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任何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或实验班,擅自设立实验班或以开展教育实验研究为名举办重点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由区教体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招生宣传、以学科化选拔测试和面试方式招收录取学生、以不正当手段乱拉生源、擅自提前招生等违规行为,区教体局责令其纠正,并按规定对学校、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四)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控制新生区内流动,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未经区教体局批准,学校一律不准接收服务范围以外的学生。招生工作结束后,要按时做好建档工作,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五)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招生期间,各街道、学校均要开设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组织毕业考试、面试要尽量方便学生,努力营造和谐、宽松的氛围。要加强对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组织与管理,做到周密组织、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凡因学校工作造成失误的,应及时纠正,不得推卸责任,及时把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
(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政策,严明招生纪律,严密组织,凡上级做了规定的,各街道、学校都必须坚决执行,确保政令畅通。要教育各级招生工作人员恪尽职守,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不徇私情。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附件:1.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花名册
2.班额剩余情况统计表
3.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借读生报名登记表
4.个人基本信息
5.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地点联系人公开服务电话一览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花名册
学校(公章):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2:
班额剩余情况统计表
街道(学校):
学校 计划
招收班数 本地生源
招生数量 空余
学位数量 备注

此表以街道(区直学校)为单位填写,须加盖公章。

附件3:
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借读生报名登记表
登记学校:
姓名 学籍号
(初中新生)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劳务合同编号 工商执照编号 暂住证
编号 房产证
编号 租赁合同编号

附件4:

附件5: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报名地点联系人公开服务电话一览表
小学:
招生片 报名地点 联系人 服务公开电话
城阳街道 实验三小
正阳路小学
大北曲小学 程秀云
宋 玲 053287865290
流亭街道 流亭小学
空港小学 于秉山
纪玉钢 053266912891
夏庄街道 黄埠小学
古镇小学 傅俊垲
袁秋菊 053287871162
惜福镇街道 铁骑山小学
惜福镇小学 孙瑞正
修建慧 053287983857
棘洪滩街道 南万小学
锦绣小学
中华埠小学 韩同波
王 珂 053287801494
上马街道 上马街道教委办 李建森 053287812306
红岛街道 晓阳小学 孙加功
于彩萍 053287831037
河套街道 出口加工区实验小学
河套中心小学 季车玉
徐淑娟 053287822326

初中:
招生片 报名地点 联系人 服务公开电话
城阳街道 实验二中 于海鹏
于春梅 053287766922
城阳四中 程秀云
宋 玲 053287865290
流亭街道 城阳五中 于秉山
纪玉钢 053266912891
夏庄街道 城阳九中 傅俊垲
袁秋菊 053287871162
惜福镇街道 城阳十中 孙瑞正
修建慧 053287983857
棘洪滩街道 城阳七中
城阳二十中 韩同波
王 珂 053287801494
上马街道 城阳六中 李建森 053287812306
红岛街道 城阳十一中 孙加功
于彩萍 053287831037
河套街道 城阳八中 季车玉
徐淑娟 053287822326

D. 城阳区夏庄街道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说明什么时候下发

如果能够落户就可以,条件是必须是100平方以上的房子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文件青城教字[2011]72号签发人:王先良───────────────────────────青岛市城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各街道教委,各民学校:现将2011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小学入学:2011年全区小学计划招生5930人,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初中招生:2011年全区小学毕业生5568人,初中计划招生人数5568人,入学率100%。二、招生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分步骤实施。(一)本地生源新生入学法1.小学入学:⑴各街道学校要依据既定的服务社区(范围)的户口簿,逐一核定适龄儿童的基本情况,摸清应入学人数,于报名前向学生家长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因特殊情况要求延缓入学的,要由其家长填写《城阳区义务教育缓学审批单》,经社区、居委会同意、盖章,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因故需到户口所在地以外学校借读的,要由接收学校及接收学校主管部门向户口所在地学校出具借读证明。⑵局属小学入学条件及招生范围。局属三所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原非农业户籍,以下简称“两所非社区”)必须满足“两证统一”的条件。“两证”指的是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和房产证;“统一”指的是适龄儿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儿童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六老”之一(“六老”指的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区实验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长城路以西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城阳、东果园、寺西、小寨子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区实验二小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正阳路以北的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区实验三小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长城路以东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小北曲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北京师范大学青岛城阳附属学校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卓越蔚蓝群岛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和周边区域城阳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具体法另行通知。天泰城小学2011年秋季正式招生,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天泰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属两所非社区户籍而无自有房产的,由区教体局和城阳街道教委协调安排到就近的其他小学就读。先前确定的相关大企业职工子女、驻我区部队军人子女就近安排到我区局属小学就读(报名时应另携带家长单位证明、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劳务合同、军官证等证明材料)。⑶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2日(星期一、星期二)两天。报名时,学生家长应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到应接收学校报名手续(局属实验学校同时带房屋产权证证)。小学适龄儿童报名入学,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准收取报名费。7月15日(星期五),以街道为单位(局属小学、青岛美欧外国语实验学校直接报区教体局普教科)将辖区各小学《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花名册》及《班额剩余情况统计表》报区教体局普教科(样表见附件)。⑷全区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与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同步进行,入学率要达到98%以上。各街道、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要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学校和有关人员,力求的残疾儿童按时入学,依法督促并落实残疾儿童于开学前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小学报到。各小学要积极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提出入学要求的残疾儿童实行零拒绝制度。青岛盲校、青岛中心聋校今年仍招收我区盲童和聋哑儿童。区特殊教育中心要按摸底名单,逐个做好招生和入学安置工作,各街道、学校应积极协助报名手续。2.初中入学:⑴初中入学不进行升学考试,只进行小学毕业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余为考查科目。各街道教委、各小学要采取措施,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都能参加期末考试。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根据隶属关系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小学将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和毕业综合评语于7月11日(星期一)前录入学籍管理系统,要确保小学期间各学期考试成绩和评语填写完整、准确。⑵各小学要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进行素质发展水平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计入学籍档案。义务教育阶段不实行留级制度,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学习。⑶各小学要认真编写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三份),7月4日前,经街道教委、区教体局审核盖章后,一份留区教体局普教科存档,一份留毕业学校存档,一份送对应的初中学校。⑷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13日、14日(星期三、星期四)两天。报名时,学生本人应持电子学籍信息卡(见附4,由各小学负责打印)、户口簿、学籍证到应接收学校报名手续(局属实验学校同时带房屋产权证证)。初中入学报名,学校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准收取报名费。各街道要加强对初中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招生责任落实到各初中学校,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防止升学过程中发生学生流失现象。学生到户口所在地以外学校借读,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学校建立义务教育档案,同时向学校出具在外地学校借读的证明。7月18日(星期一),以街道为单位(局属初中和青岛美欧外国语实验学校直接报区教体局普教科)将辖区各初中《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花名册》及《班额剩余情况统计表》报区教体局普教科。⑸局属初中入学条件及招生范围。区实验中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为: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正阳路以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学生和古庙头、董村、东果园社区户籍的学生。区第二实验中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为:满足“两证统一”条件的居住地为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内“两所非社区”户籍学生和南疃社区、杨埠寨社区户籍学生。区第二实验中学2011年起,每年招收一个音乐班(50人),区教育艺术团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录取,不足部分生源由学校自行组织面试,补充录取。属两所非社区户籍而无自有房产的,由区教体局和城阳街道教委协调安排就读学校。驻城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部分大企业职工子女,以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准到就近局属初中就读。⑹各街道初中学校招收本街道各社区户籍的学生。3.严格控制班额,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未经区教体局批准,任何义务教育段中小学不得擅自招收服务范围以外的学生。(二)非本地生源新生入学法(以下简称借读生)各中小学校在完成本地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空余学位用于接收借读生入学,招收人数必须控制在规定班额以内。借读生入学工作实施分区域管理。全区共分为8个区域,区城和城阳街道为1个区域,由区教体局和城阳街道教委共同管理,其他7个街道各为1个区域,由各街道教委分别负责管理。对整个区域所有学校均按满班额招收仍剩余的学生采取适度分流的法,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均有机会接受教育。具体实施法如下:1.报名时间及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间为7月18、19日(星期一、星期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⑵家长至少一方在城阳区的劳务合同(必须经区人社局确认)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⑶家长至少一方在城阳区的暂住证及复印件;⑷家长至少一方在城阳区的私有产权房屋的房权证或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⑸小学一年级、非我区小学毕业的初一学生原籍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其中⑴、⑵、⑶、⑷项为必需提报材料,⑸根据实际情况提报。2.报名法2011年,借读生入学采取集中报名统一安排入学的法。报名期间,借读生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各街道确定的报名登记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名单附后),并根据居住地依次确定三所志愿学校。各街道教委需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报名登记工作,按照区教体局统一提供的登记表和报名数据库格式,将有关信息准确登记并录入计算机,并留存学生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学生原籍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等。借读学生只能选择1所报名登记学校登记报名,不得到居住地所在区域以外的学校报名。各中小学也不得接收所在行政区以外的借读生。3.录取法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和各街道教委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统一安排学生去向。如某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空余学位时,直接录取全部借读生。如某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大于学校空余学位时,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剩余学生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调剂志愿采取第一志愿的方式安排到其他学校。区域内所有学校均按满班额招收仍有未被录取的学生,区教体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采取向周边街道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分流。户籍不迁移,居住地跨街道迁移的城阳区户籍学生,其入学法同借读生。(三)切实做好民学校招生工作。民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招生法须向区教体局申报,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民学校招生广告、招生简章以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均需由区教体局审查后方可发布。学籍档案、义务教育档案的建档工作另行通知。三、有关要求(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各街道教委和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做好招生工作。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落实好招生计划,不准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数量。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负其责,扎实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招生的学校,不予新生学籍。(二)依法治教,切实保证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和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各街道、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青岛市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法》(青政发[2002]61号)精神,新生入学前要下达入学通知书,开学后学生不到校要按《义务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做好各方面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克服困难,确保入学率达100%。(三)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得以创特色学校为名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或实验班,擅自设立实验班或以开展教育实验研究为名举重点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由区教体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招生宣传、以学科化选拔测试和面试方式招收录取学生、以不正当手段乱拉生源、擅自提前招生等违规行为,区教体局责令其纠正,并按规定对学校、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四)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控制新生区内流动,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未经区教体局批准,学校一律不准接收服务范围以外的学生。招生工作结束后,要按时做好建档工作,及时上报有关资料。(五)做好招生服务工作。招生期间,各街道、学校均要开设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组织毕业考试、面试要尽量方便学生,努力营造和谐、宽松的氛围。要加强对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组织与管理,做到周密组织、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凡因学校工作造成失误的,应及时纠正,不得推卸责任,及时把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政策,严明招生纪律,严密组织,凡上级做了规定的,各街道、学校都必须坚决执行,确保政令畅通。要教育各级招生工作人员恪尽职守,秉公事,遵纪守法,不徇私情。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附件:1.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花名册2.班额剩余情况统计表3.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借读生报名登记表4.个人基本信息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地点联系人公开服务电话一览表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附件1: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花名册学校(公章):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备注附件2:班额剩余情况统计表街道(学校):学校计划招收班数本地生源招生数量空余学位数量备注此表以街道(区直学校)为单位填写,须加盖公章。附件3:城阳区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借读生报名登记表登记学校:姓名学籍号(初中新生)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劳务合同编号工商执照编号暂住证编号房产证编号租赁合同编号附件4:附件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地点联系人公开服务电话一览表小学:招生片报名地点联系人服务公开电话城阳街道实验三小正阳路小学大北曲小学程秀云宋玲053287865290流亭街道流亭小学空港小学于秉山纪玉钢053266912891夏庄街道黄埠小学古镇小学傅俊垲袁秋菊053287871162惜福镇街道铁骑山小学惜福镇小学孙瑞正修建慧053287983857棘洪滩街道南万小学锦绣小学中华埠小学韩同波王珂053287801494上马街道上马街道教委李建森053287812306红岛街道晓阳小学孙加功于彩萍053287831037河套街道出口加工区实验小学河套中心小学季车玉徐淑娟053287822326初中:招生片报名地点联系人服务公开电话城阳街道实验二中于海鹏于春梅053287766922城阳四中程秀云宋玲053287865290流亭街道城阳五中于秉山纪玉钢053266912891夏庄街道城阳九中傅俊垲袁秋菊053287871162惜福镇街道城阳十中孙瑞正修建慧053287983857棘洪滩街道城阳七中城阳二十中韩同波王珂053287801494上马街道城阳六中李建森053287812306红岛街道城阳十一中孙加功于彩萍053287831037河套街道城阳八中季车玉徐淑娟053287822326

E. 外地户口 没有房子 孩子在青岛怎么上学呀学校都不收 寻找能帮我儿子入学的人最好能进青岛流亭小学

可以上。在现居地社区出个证明,用身份证去办个居住证,即可入学。待遇等同本市户口学生

F. 外来人口子女上学去青岛城阳流亭小学需要什么手续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应该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小学入学:

(1)在安宁市务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2)居住证明:在安宁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昆明市居住证》或半年以上的《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3)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在安宁市就读证明(就学联系函)。

超过法定入学年龄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缓学证明。

2、初中入学:

小学阶段已在安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初中仍需要在安宁市就读的,或是小学未在安宁市就读,初中需要到安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在安宁市务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2)居住证明:在安宁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昆明市居住证》或半年以上的《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3)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在安宁市就读证明(就学联系函);小学未在安宁市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超过法定入学年龄的,所提供材料中应含缓学证明)。

(6)流亭小学报名扩展阅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日益突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2、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以下简称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

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3、流入地政府要制定有关行政规章,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中小学认真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

公安部门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的有关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

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接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令第364号)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童工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等制订有关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

城市人民政府的社区派出机构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社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4、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学校要加强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生家庭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5、建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

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6、采取措施,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流入地政府要制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要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费用的办法。

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对违规收费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要及时予以查处。

7、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出地政府(以下简称流出地政府)要积极配合流入地政府做好外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流出地政府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禁止在办理转学手续时向学生收取费用。建立并妥善管理好外出学生的学籍档案。

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比较集中的地区,流出地政府要派出有关人员了解情况,配合流入地加强管理。外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8、加强对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各地要将这类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尽快制订审批办法和设置标准,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但师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

要对这类学校进行清理登记,符合标准的要及时予以审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要予以取消,并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就学。要加强对这类学校的督导工作,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这类学校给予关心和帮助,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对办学成绩显著的要予以表彰。

9、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地方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要将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作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工作规划、办法措施和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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