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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政指導

發布時間: 2021-03-30 19:50:21

A. 行政指導屬於行政行為嗎

行政指導是行政機關在其職能、職責或管轄事務范圍內,為適應復雜多樣化的經濟和社會管理需要,基於國家的法律精神、原則、規則或政策,適時靈活地採取指導、勸告、建議等非強制性方法,謀求相對人人同意或協力,以有效地實現一定行政目的之行為。簡言之,行政指導就是行政機關在其職責范圍內為實現一定行政目的而採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則、規則或政策的指導、勸告、建議等行為。
不直接產生法律效果

B. 關於行政指導的敘述中,那一項是正確的

選C,我是這樣猜測的,首先,行政指導不是法律,因此不具有法律所特有的法律強制力,更不可能直接產生法律後果,因而AB兩項排除;行政指導不是行政命令,是一種勸誡性質的,不是強制性的,因而需要對方對方的同意。
行政指導(administrative guidance)是行政機關在其職能、 職責或管轄事務范圍內,為適應復雜多樣化的經濟和社會管理需要,基於國家的法律精神、原則、規則或政策,適時靈活地採取指導、勸告、建議等非強制性方法,謀求相對人同意或協力,以有效地實現一定行政目的之行為。簡言之,行政指導就是行政機關在其職責范圍內為實現一定行政目的而採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則、規則或政策的指導、勸告、建議等行為。 不直接產生法律效果

C. 行政指導的意義

1.行政指導可以防止行政機關和相對方之間的法律關系失衡。
2.行政指導可版以促進社會主義民主的發展權。
3.行政指導可以推動社會主義法制建設。
4. 行政指導可以切合大眾心理和社會需求,凸顯部門的服務職能,符合落實執政為民理念、建設服務性政府的要求。(節選自《應用寫作》雜志《在全省系統工商行政指導工作現場會上的匯報》)

D. 行政指導有哪些具體措施

實現「五化」

(一)建章立制,行政指導制度化

在深化原有的各項制度基礎上,完善企業聯絡員制度、行政指導工作考核獎懲制度、信息調研工作制度、典型案例評析制度等,實現行政指導工作制度化。

(二)健全機制,行政指導規范化

規范正確的工商行政指導行為,是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提高行政效率的有力保障。具體要求如下:

1、一般行政指導項目規范

一般項目是指各部門在日常巡查等工作中實施的食品安全台帳、營業執照懸掛不規范等等不具有重大影響的具體行政指導。各部門經調查了解,認為需要實施行政指導的,應當告知行政相對人有關行政指導的目的、內容、理由、依據、實施者等事項,與有關行政相對人進行商談、協商或其他方式的交流,以取得理解和配合。對於需要行政相對人事先作相應准備的行政指導,行政機關應當提前告知行政相對人,並給予行政相對人合理的准備時間。

各部門實施行政指導的一般項目的步驟,根據實施行政指導的實際情況,可以自行適時靈活地實施。各部門實施行政指導,應當得到行政相對人同意並在其協助下進行。實施過程中,行政相對人有權了解實情、陳述理由、提出意見,行政指導部門對此應作出解釋或說明理由。行政相對人接受行政指導的,行政指導部門應當進行調查了解,掌握真實情況,結合實際與行政相對人協力對該指導項目進行專門調研,擬訂方案,提供相關示範文本。行政相對人採納行政指導意見的,行政指導部門應當幫助行政相對人具體實施,以提高所實施行政指導的質量和效果。

2、重大行政指導項目規范

重大行政指導項目是指行政指導部門實施的涉及不特定行政相對人的抽象行政指導,以及實施可能對特定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可能在一定區域或相關行業中產生重大影響的具體行政指導。例如:重點項目的行政指導等。

行政指導部門需要實施行政指導的重大項目,應當填寫申請上報縣局備案。同時附上行政指導文件草稿和實施方案、指南、意見等相關的材料,文件草稿應盡可能規定行政指導的相關事項,重點是指導對象、內容、條件、手段、步驟、注意事項等,以使行政指導具有可操作性。辦公室負責審查行政指導申請。在接到提議機構的立項審批材料後,應當予以登記,對文件草稿加以研究,認為符合重大行政指導項目立項條件的,應提出同意立項意見,由局長批准(含副局長);認為不符合立項條件的,應告知提議機構,並說明理由。提議機構與辦公室就有關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提交局長或者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對批准立項的重大行政指導項目,所在的行政指導部門應當將詳細方案提交局長或者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後方可實施。

3、實施行政指導監督

行政指導監督是指工商機關對本機關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指導行為進行檢查、督促、糾正的活動。行政指導監督應當遵循合法、客觀、公正、效率的原則,堅持層級監督與自我監督相結合、主動監督與受理投訴相結合、糾錯與改進相結合、監督與促進相結合,確保依法行政。法制監察股是主管行政指導監督的工作機構,負責對行政指導行為組織實施專門監督,各部門應當依照其職責規定,配合做好行政指導監督工作。行政指導監督採取法制機構專門監督、各部門自我監督相結合的形式。監督機構在對行政指導行為進行監督過程中可以查閱、復制與被監督行政指導行為有關的檔案資料,可以向被監督部門及承辦人員了解有關情況;被查詢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完整提供有關資料,據實作出答復。

(三)創新方式,行政指導信息化

以現有內部網路為基礎,建立行政指導應用信息平台,各單位將本單位行政指導典型事例、行政指導建議書、市場巡查預警通知書、行政指導培訓記錄以電子文檔形式放入行政指導平台,並上報縣局存檔,更加方便各單位之間的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

(四)立足職能,行政指導系統化

把行政指導工作作為一項系統工作來抓,使行政指導滲透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能及其管轄范圍,在日常巡查、監管工作中採取助導、引導、勸導、疏導等方式,通過開展登記事務、年檢驗照、食品安全、消費維權和商標、廣告、合同管理以及糾正違法行為、查處違法案件等日常監管行政指導,促進行政指導工作融入工商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時,積極拓展行政指導對象,除了個體工商戶、企業等經濟組織外,把消費者、市場主辦方和各類行業協會等也作為行政指導的對象,加強對他們的行政指導工作。

(五)擺上議程,行政指導日常化

將行政指導與工商職能進行有機結合,將行政指導作為目前市場監管的一項日常工作,實現日常監管行為方式的轉變,使行政指導步入日常化的軌道。

實施「六個一」工程

「一領導一分局(股室)、一分局(股室)一項目、一項目一試點」。即,縣局領導班子每一名領導主抓一個分局的行政指導工作,一個分局確定縣內的一個重點項目作為分局年度內的重點行政指導項目,在確定的重點項目中選擇一個試點單位作為具體的行政指導聯系點,跟蹤開展全程行政指導。
三、工作任務分解

辦公室負責行政指導工作中的部門協調、日常指導、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及工作考核、總結和典型經驗的推廣。

法制監察股負責對行政指導工作社會效果的回訪評價;配合辦公室對行政指導工作進行督察檢查。

注冊登記股負責在行政許可的全過程運用行政指導的方法,幫助各類市場經營主體規范地進入、退出市場,幫助企業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大對改制企業的幫扶力度。逐步探索建立核准名稱提示制度、新型企業登記指導制度、名稱核准反饋管理制度。並在建立制度的基礎上,採用適時公開工商部門在辦理登記事務過程中掌握並作適當加工的信息資料,供相對人參考;通過明確所需材料、提供示範文本、指導規范填報等方式引導行政相對人正確申辦各項登記事務;指引停業、被吊銷企業依法退出出市場等。提示分期出資登記的企業按期繳足注冊資本,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提示企業及時辦理年檢手續;提示營業執照經營期限或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件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企業,及時辦理證照重新登記或變更登記。指導各分局在實行個體工商戶、企業登記、年檢工作中運用行政指導。

企管股負責落實企業工商聯絡員制度等,涉危行業預警制度的全面落實。

經濟檢查股負責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對行政相對人進行事前預警告誡、事中糾正制止、事後教育規范,通過解釋、感化、說服、規勸、勸阻、警示等行政指導方式,使行政相對人認清利害關系、知曉法律法規,自覺、自願糾正違法行為,杜絕一罰了之,防止違法反復;對一些有違法苗頭的相對人給予預警提示,幫助其及時糾正,避免違法;對一些輕微違法行為予以告誡規勸,及時消除違法;指導相關企業和經營者辨別傳銷活動與直銷活動,指導企業依法取得直銷經營資格,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同時從指導規范廣告經營行為,引導企業利用商標戰略促進發展的角度,開展行政指導。指導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引導企業充分認識商標品牌的重大意義、取得商標專用權。指導企業加強商標使用管理、正確選擇和應用商標、在市場營銷中突出商標的宣傳。指導企業申報馳名、著名商標和做好實施商標專用權保護的長遠規劃。指導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正確認識和把握廣告經營活動,依法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對於廣告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的未辦理登記手續的、戶外廣告中未標明《戶外廣告登記證》登記證號的、廣告主未按規定程序登記擅自發布戶外廣告的、廣告經營者未建立健全業務管理制度(承接、審核、檔案管理)、新聞單位刊播廣告沒有明確標志的、廣告經營者承辦或代理廣告業務未簽合同的、廣告中使用的語言文字模糊不清、用語不準確等不規范行為,加強指導、提示、建議,促進廣告經營活動依法開展。

市場規范管理股負責展銷會登記、經紀人管理和合同監管方面的行政指導。充分發揮行政確認職能所掌握的相關信息的作用,適時公開,供相對人參考;推行使用合同示範文本,規范合同簽約行為,尤其是要建立合同幫農行政指導工作機制,指導農業合同雙方依法規范訂立、變更、解除合同,支持和規范訂單農業;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農戶依法簽約,誠信守約,並將其信用情況列入企業信用監管之中;完善經紀人備案公示制度,指導經紀人的經紀行為。指導各分局在市場巡查和各項專項整頓工作中運用行政指導。

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負責食品安全監管與指導,督促食品安全制度的健全、規范與落實;指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進銷貨台賬登記制度,指導流通領域食品經營者加強食品安全防控;引導食品經營戶加強對法律責任及義務的認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指導有條件的經營戶建立食品快速檢測制度;指導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經營者履行市場開辦者的義務,督促落實自律制度;指導12315四級網站依法解決消費糾紛;引導村鎮、學校、社區、市場、企業加強消費維權;定期收集、匯總、整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及咨詢等有關信息進行分析,形成指導性意見和政策性建議,向社會公布。指導各分局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運用行政指導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個私協負責對縣招商引資及重點項目的行政指導工作。

維管辦負責對縣內維修行業規范性經營行政指導工作。

消協負責協助消費者權益保護股對經營者自律制度建設進行行政指導。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設定和實施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點的行政指導項目。堅持以行政指導項目為載體,緊緊圍繞經濟發展的主要矛盾、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和工商監管的薄弱環節,在市場准入、市場監管、維權護權、服務經濟發展等一些重要監管領域和工作環節,重點實施商標興企定位指導、招商引資全程指導、改制企業靠前指導、特困戶經營指導、縣域經濟發展定點指導,以及首次輕微違法不處罰、年檢驗照零處罰等指導項目。每個分局和縣局相關職能股室今年都要選擇一項有代表性的項目作為年度行政指導項目,發揮工商職能對該項目進行全程行政指導,抓出實效。各單位於4月25日前將2009年行政指導項目計劃以電子文檔形式報縣局辦公室。
(二)領導掛點,指導四個重點項目。為切實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加快培育和發展我縣的農業、食品、礦山、石材等重點行業,成立相應的四個重點行政指導項目小組,由縣局黨組成員分別掛點,縣局有關股室和單位分別牽頭負責對每個項目進行具體行政指導。四個重點行政指導項目小組分別為:石材工業行政指導項目小組,由劉俊生局長掛點指導,責任單位縣局辦公室和甲山分局;農業產業行政指導項目小組,由付文傑副局長掛點指導,責任單位縣局市場股和六溝、安匠分局;礦山工業行政指導項目小組,由趙萬民紀檢組長掛點指導,責任單位為縣局企管股和高寺台分局;食品工業行政指導項目小組,由宮樹忠副局長掛點指導,責任單位縣局注冊登記股和城關分局、上板城分局。
(三)強化落實,開拓創新,努力提升行政指導工作的水平和實效。
1、制定方案。各業務部門和各分局根據職能分工並結合實際分別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實施方案,於5月5日前報縣局辦公室。

2、創新方式方法。各業務股室要根據自身的業務職能,提出具體可行的行政指導工作指南,並在做好上述幾方面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行政指導范圍,創新、豐富行政指導的內容、方式和方法,使行政指導工作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3、開展調研。各部門及各分局按照縣局及本部門安排在全面開展行政指導的同時,要圍繞解決影響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的重點問題和共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6月中旬以前,上報1篇有份量的調研報告。

4、搞好結合。在具體工作落實中,各部門和分局做好抓典型示範與全面推動相結合,注重指導的連續性,及時掌握工作進度,積極創新方法,努力提高實效,在破解市場監管難題,推進標本兼治,規范市場秩序長效機制建設上取得明顯成效;在服務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全民創業、開放開發、新農村建設、消費維權和黨委、政府決策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5、加強協調。機關業務股室與基層分局加強橫向和縱向工作協調,機關各業務股室既要從各自職能出發做好對各分局行政指導工作的指導工作,同時對各分局行政指導項目工作中涉及到須各業務部門配合的,各部門要主動地搞好配合,一旦推出現推諉、不配合的問題,將追究相關人員及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年內,縣局各業務股室、基層各分局應抓好並總結一個以上指導項目的實施和總結,並提交1篇以上重點項目指導成果報告。此項工作將列入行政指導年終考核。

(四)加強反饋,認真做好行政指導工作總結上報及信息和宣傳工作。各單位要不斷總結和提煉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的好的經驗做法,及時查找存在的不足,對好的做法要及時給予推廣,對存在的不足要及時進行完善,並及時地將本單位開展行政指導情況報縣局。同時,各分局要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做好年度行政指導工作計劃、落實、抓項目、總結、典型案例上報、總結經驗推廣、對外擴大宣傳以及檔案管理工作。

E. 行政命令與行政指導有什麼區別

行政命令是指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命令、指示、規定、制度等形式,對行政相對人提出明確要求,比如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等。接到行政命令後,行政相對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某種對應性表示。顯然,行政命令具有強制性、規范性特點,屬於剛性類型的行政行為。

行政指導屬於柔性類型的行政行為,具有引導性、建議性特點,主要以引導、獎勵、建議、示範等形式,引導市場主體實施或不實施某種行為。行政指導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尊重行政指導對象的完整性,不隨意打斷其發展的連續性,不破壞其正常的生產秩序;二是不強迫指導對象改變原有的生產模式,只是引導其主動轉變生產經營方式,絕不能越俎代庖。

F. 什麼是行政指導

答: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在職責范圍內實施的指導、勸告、建議、說明、提醒、警示等柔性管理行為。 它具有非強制性、示範引導性、廣泛適用性、柔軟靈活性、方法多樣性、選擇接受性、溝通協調性等諸多特點和方法,它與行政合同、行政獎勵、行政資助等非強制手段一道,構成柔性管理行為體系,在經濟與社會管理領域發揮著積極作用。而在傳統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模式中,行政機關單純依賴行政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剛性手段,此類剛性執法方式好似重拳出擊,立馬見效、立顯權威,但也易於激化矛盾、引起反彈,激化行政機關與相對人之間的對立和沖突。鑒於行政執法工作任務重、要求高、人手不足、手段不夠,行政機關如能積極採用行政指導等柔性管理方式,與那些剛性手段相配合,實行剛柔相濟的行政執法,更有利於實現以人為本、行政為民的現代行政法治目標。 應當說,行政執法中的行政指導方式並不是地方行政機關和執法人員主觀隨意提出的,而是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並結合實際需要採行的。行政處罰法第五條規定:實施行政處罰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實施綱要第九條明確提出:在改革行政管理方式的過程中,要充分發揮行政規劃、行政指導和行政合同等非強制方式的作用。正在制定中(已經過第一次審議)的行政強製法(草案)第六條就專門規定:行政機關實施非強制性管理措施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可見,積極採用、優先適用柔性行政指導管理方式,乃是立法和制定政策的原意。 行政執法中的行政指導做法,是對原來行政執法中零星、不全面的教育和指導工作進行總結歸納,逐步探索出的規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的柔性執法方式。執法工作中通過具體化的行政指導措施實現柔性管理理念,通過積極、規范地採用行政指導這種柔性執法方式,能實現剛柔相濟的交通安全行政執法,有利於統籌協調各方利益關系,化解社會矛盾,實現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現代行政法治理念,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 現代社會是多元、復雜的利益博弈過程的集合體,特別是當下我國正處於深化改革、社會轉型之際,利益矛盾與沖突迭起,這對行政監管、行政執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指導作為典型的柔性執法方式,是行政執法機制創新、方法創新的產物,有助於調處人民內部矛盾,能夠契合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但它畢竟屬於一種新事物,需要在實踐中改進、完善、總結、提高。同時,嘗試運用行政指導並不是要完全取代剛性執法手段,行政指導是和行政處罰(以及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剛性方式)相結合共同發揮作用的一種行政執法方式,行政執法實務中既不能為了追求行政處罰而忽視行政指導,也不能因推行行政指導而拋棄行政處罰。

G. 行政指導的分類


行政指導有無具體的法律依據為標准
可分為有法律根據的行政指導和無法律根據的行政指導。前者是指有法律、法規、規章等明文規定的,後者則是沒有明文規定的。不論何種行政指導均應遵循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則,做到合法、合理。
行政指導的對象是否具體為標准
可分為普遍的行政指導和個別的行政指導。前者是針對不特定的行業、地區和行政相對方進行的,後者則是針對特定的行業、地區和行政相對方進行。後者是前者的延伸和發展,是前者的具體化。
以行政指導的功能差異為標准
可分為規制性行政指導、調整性行政指導和助成性行政指導。規制性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為了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對妨礙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為加以預防、規范、制約的行政指導。調整性行政指導是指行政相對方之間發生利害沖突而又協商不成時,由行政機關出面調停以求達成妥協的行政指導。助成性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為行政相對方出主意以保護和幫助行政相對方利益的行政指導

H. 行政指導的主體包括哪些詳細點。。。

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行政執行的主體是具有行政權的行政專機關和社會組織。
行政指導:屬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為實現特定的行政目的,運用非強制性手段,引導行政相對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之非行政強制性行為。 通常採取說服教育、示範、勸告、建議、協商、政策指導、提供經費幫助、提供知識技術幫助等一系列非強制性行政手段。屬於事實行為,不可訴。行政合同:行政機關之間,或者行政機關和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為實現行政管理目的,而確立、變更或消滅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 ,是指行政主體為實現國家行政管理的特定目標,與其他行政主體以及行政相對人之間依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達成的行政契約,可訴。

I. 行政指導有哪些原則

一、必要性原則
二、自願性原則
三、正當性原則
具體有:

一,必要性原則
必要性原則是指行政主體應基於以下主觀認識,即採取行政指導的行為方式會比一
般行政行為產生更好的客觀效果而實施行政指導.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的基本目的,
在於維持一個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的全面進步.如果通過非權力行政行為也能達
到這一目的,或者可以降低行政成本,行政主體完全可以作出選擇,採用非權力行政行為
實現行政管理的目的.因此,如果實施行政指導的客觀依據存在,行政主體就不應為顯
示權力而實施權力行政行為;同樣,如果實施行政指導的客觀依據不存在,行政主體不能
為規避行為的法律責任而實施行政指導行為.

二,自願性原則
自願性原則是指行政指導應為行政相對方認同和自願接受.這一原則包括以下含
義:第一,自願性意味著行政相對方接受行政指導完全是出於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不
!"#
第二章行政指導的原則與作用
能是在受他人意志支配下作出的"接受".這是自願性原則的本質要求.第二,自願性意
味著行政相對方對行政指導是否接受具有選擇權.行政指導實質上是為行政相對方的
決策提供一個可選擇的方案,它對行政相對方如何決策沒有約束力,只有說服力.第三,
自願性還意味著行政相對方接受行政指導後產生了不利後果,一般只能由自己承擔而不
能歸咎於作出行政指導的行政主體.

三,正當性原則
正當性原則是指行政指導必須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相對方對行政指導的可接受性.
因為行政指導是以行政相對方接受為產生預期作用的前提條件,這一原則包括以下含
義:第一,行政指導的正當性必須以其合法性為前提,沒有行政指導的合法性,行政指導
的正當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這里的"法"即包括成文的法律規范,也包括高於法律
規范的法律精神.第二,正當性體現了行政指導是一種以理服人的"軟性"行政活動,行
政指導過程本身也應當是一個說理的過程.行政主體正是通過這一說理過程向行政相
對方展示行政指導的正當性,期望行政相對方盡可能接受行政指導.第三,正當性可以
約束行政主體實施行政指導過程中濫用自由裁量權.如前所述,行政指導的多樣性決定
了行政主體在行政指導過程中擁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權.行政主體在行政指導過程中遵
循正當性原則,可以確保行政指導中的自由裁量更具有可接受性.

J. 具體行政行為和行政指導的聯系和區別是什麼

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強制性,行政指導沒有強制性不產生直接的法律後果。
也因此: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人是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而行政指導不可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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