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導師指導 » 批學術不端

批學術不端

發布時間: 2021-03-04 14:03:39

學術不端為何難處理

當前,我國學術不端行為不斷浮現,但對學術不端的處理常常有些遲緩、低效,學術圈在公眾的屢屢圍觀中公信力逐漸喪失。而在這背後,是盤根錯節的學術生態,以及不夠健全有效的學術監督和學術懲戒機制。要想重識中國學術共同體的尊嚴和公信力,必須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學術規范制度,規范學術監督和學術懲戒機制,讓「簡單粗暴」成為處理學術不端的標准態度。

㈡ 學術不端的界定標准

前 言
1范圍
2術語和定義
2.1剽竊 plagiarism
2.2偽造 fabrication
2.3篡改 falsification
2.4不當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
2.5一稿多投 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
2.6重復發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
2.7拆分發表 slicing publications
3剽竊
3.1剽竊觀點
3.2剽竊數據
3.3剽竊圖像
3.4剽竊研究(實驗)方法
3.5剽竊文字表述
3.6整體(大量)剽竊
3.7自我剽竊
3.8剽竊未發表成果
4偽造
5篡改
6不當署名
7一稿多投
8重復發表
9拆分發表
10相關研究倫理問題
11其他 為進一步提升學術期刊的質量,尊重和維護學術出版規范,更好地發揮學術期刊在規范科研行為和凈化學術環境方面的作用,推動科學道德和科研誠信建設,中國知網(CNKI)特組織編制《學術期刊論文不端行為的界定標准》(以下簡稱「本標准」)。本標准概括了學術期刊論文作者可能涉及的不端行為類型,通過羅列各類不端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給出基本的界定原則和標准。
本標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參照教育部、科技部、新聞出版總署、中國科協等部門的相關規定,借鑒重要國際組織、學術團體有關學術倫理規范,以及中國外學者的相關最新研究成果。本標准在范圍涵蓋、內容陳述、行為界定等方面,盡可能地與國際學術期刊通用規范保持一致,同時兼顧中國學術期刊論文撰寫和發表中的特殊情況。
本標准充分考慮科學技術類期刊和人文社科類期刊的特點,涵蓋自然科學、工程技術、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科學技術類期刊和人文社科類期刊可以依照自己學科的特點,根據本標准編制更加細致的認定規則。本標准按照準確、簡明、實用的原則編寫,力求方便查閱和使用。
學術期刊論文不端行為的界定標准 本標准涵蓋學術期刊論文作者所可能涉及的各類不端行為,不包括學術期刊的編輯、出版單位、審稿人等。根據學術期刊論文作者可能涉及到的不端行為的特性,本標准涵蓋以下三類不端行為:論文本身存在的不端行為、作者署名中的不端行為、投稿和發表過程中的不端行為。具體包括:剽竊、偽造、篡改、不當署名、一稿多投、重復發表、拆分發表、相關研究倫理問題以及其他問題。
標準是學術期刊論文作者在學術論文撰寫和投稿時避免不端行為的指南,也是學術期刊編輯發現和處理不端行為的指導,同時也可為研究機構、資助機構和學術團體判斷相應的不端行為提供參考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2.1剽竊 plagiarism
直接將他人或已存在的思想、觀點、數據、圖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不加引注或說明,以自己的名義發表;過度引用他人已發表文獻的內容。
2.2偽造 fabrication
編造或虛構數據或事實。
2.3篡改 falsification
故意改變數據和事實,使其失去真實性。
2.4不當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
署名與對論文的實際貢獻不符。
2.5一稿多投 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
同一篇論文或只有微小差別(如論文題目、關鍵詞、摘要、作者排序、作者單位不同,或論文正文有少量內容不同)的多篇論文,投給多個期刊,或在約定或法定期限內再轉投其他期刊 。
2.6重復發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
未恰當說明,在論文中大量重復自己已經發表論著中的內容。
2.7拆分發表 slicing publication
將實質上基於同一主題、數據、資料的研究結果,本可以一次發表而拆分成若干可發表的單元,作為多篇論文發表。
3 剽竊
3.1 剽竊觀點
3.1.1 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論點、觀點、結論等,卻不加引號和引注。
3.1.2 不改變其本意地轉述他人的論點、觀點、結論等,卻不加引注。
3.1.3 對他人的論點、觀點、結論等刪簡部分內容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1.4 對他人的論點、觀點、結論等拆分或重組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1.5 對他人的論點、觀點、結論等增加一些內容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2 剽竊數據
3.2.1 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數據,卻不加引注。
3.2.2 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數據進行些微修改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2.3 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數據進行一些添加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2.4 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數據進行部分刪簡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2.5 改變他人已發表文獻中數據原有的排列順序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2.6 改變他人已發表文獻中數據的呈現方式後使用,如將圖表轉換成文字表述,或者將文字表述轉換成圖表,卻不加引注。
3.3 剽竊圖像
3.3.1 使用應經許可才能使用的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圖像,卻未獲得許可。
3.3.2 使用可不經許可使用的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圖像,卻不加引注。
3.3.3 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圖像進行些微修改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3.4 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圖像上添加一些內容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3.5 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圖像上刪除部分內容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3.6 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圖像上增強部分內容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3.7 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圖像上弱化部分內容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4 剽竊研究(實驗)方法
3.4.1 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具有獨創性的研究(實驗)方法,卻不加引注。
3.4.2 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研究方法的一些非核心元素修改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5 剽竊文字表述
3.5.1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卻不加引注。
3.5.2成段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雖然進行了引注,但對所使用文字不加引號,或者不改變字體,或者不使用特定的排列方式顯示。
3.5.3多處使用某一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卻只在其中一處或幾處加以標注。
3.5.4 連續使用來源於多個文獻的文字表述,卻只標注其中一個或幾個文獻出處。
3.5.5 不改變其本意地轉述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包括概括、簡化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或者改變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的句式,或者用類似詞語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進行同義替換,卻不加引注。
3.5.6 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增加一些詞句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5.7 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刪減一些詞句後使用,卻不加引注。
3.5.8 直接套用他人已發表文獻的論證結構,僅僅改變其中的方法、數據、結論等內容。
3.6 整體(大量)剽竊
3.6.1 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的全部或大部分內容。
3.6.2 在他人已發表文獻的基礎上增加部分內容後使用,如補充一些數據,或者補充一些新的分析等。
3.6.3 縮簡他人已發表文獻的全部或大部分內容後使用。
3.6.4 替換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研究對象後使用。
3.6.5 改變他人已發表文獻的結構、段落順序後使用。
3.6.6 將多篇他人已發表文獻拼接成一篇論文後發表。
3.6.7 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的全部或大部分參考文獻。
3.6.8 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參考文獻進行一些增減後直接使用。
3.7 自我剽竊
3.7.1 在論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為作者之一)已發表文獻中的內容,卻不加引注。
3.7.2 合作作者在論文中使用自己(或其中一個作者)已發表文獻中的內容,卻不加引注。
3.7.3 在論文中使用自己已經通過答辯的學位論文中的內容,卻不加引注。
3.7.4 論文的主要內容源於自己已經通過答辯的學位論文,卻不加說明。
3.8 剽竊未發表成果
3.8.1 未經許可使用他人未正式發表(包括在學術會議上的報告)的觀點、研究方法、數據、圖片等。
3.8.2 獲得許可使用他人未正式發表(包括在學術會議上的報告)的觀點、研究方法、數據、圖片等,卻不加引注,或者不以志謝等方式予以說明。
4 偽造
4.1 編造不以實際調查或實驗取得的數據、圖像。
4.2 偽造無法通過重復實驗而再次取得的樣品等。
4.3 編造不符合實際或無法重復驗證的研究方法、結論等。
4.4 編造能為論文提供支撐的資料或參考文獻。
4.5 編造論文中相關研究的資助來源。
5 篡改
5.1 改變原始調查或實驗數據,使其本意發生改變。
5.2 挑選、刪減原始調查或實驗數據,使其本意發生改變。
5.3 修改原始文字記錄等,使其本意發生改變。
5.4 拼接不同圖像從而構造不真實的圖像。
5.5 從圖像整體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虛構的部分,使對圖像的解釋發生改變。
5.6 增強、模糊、移動圖像的特定部分,使對圖像的解釋發生改變。
5.7 改變所使用文獻的本意,使其對己有利。
6 不當署名
6.1 將對論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實質性貢獻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單外。
6.2 將未對論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實質性貢獻的人列入作者名單。
6.3 擅自在自己的論文中加署他人的姓名。
6.4 虛假標注作者信息。
6.5 作者排名不能正確反映實際貢獻。
7 一稿多投
7.1 將同一篇論文同時投給多個期刊。
7.2 在約定或法定回復期內,將論文再次投給其他期刊。
7.3 在未接到期刊確認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將稿件投給其他期刊。
7.4 將只有微小差別的多篇論文,同時投給多個期刊。
7.5 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復之前或在約定或法定期內,將論文作稍微修改後,投給其他期刊。
7.6 在不做任何說明的情況下,將自己(或自己作為作者之一)已經發表論文,原封不動或做些微修改後,再次投稿。
8 重復發表
8.1 在論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為作者之一)已發表文獻中的內容,卻不加以說明或引注,或者只將已發表文獻籠統地列在文後參考文獻中。
8.2 在不做任何說明的情況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為作者之一)已發表文獻中的部分內容,拼接成一篇新論文後再次發表。
8.3 被允許的二次發表,不說明首次發表的出處。
8.4 多次重復使用一次調查結果、一幅圖像或一個實驗結果,卻不加說明。
8.5 將實質上基於同一實驗或研究的論文,每次補充少量實驗數據或資料後,多次發表方法、結論雷同的論文。
8.6 在合作研究中,合作者就同一調查、實驗結果,發表方法、結論明顯相似或雷同的論文。
9 拆分發表
9.1 將基於同一項調查、實驗或研究的成果拆分成多篇論文發表,從而破壞了研究的完整性。
9.2 將應當一次發表的論文拆成若干可發表單元發表,從而破壞了研究的完整性。
10 相關研究倫理問題
10.1 論文所涉及的研究未按規定獲得相應機構的許可,或不能提供相應的許可證明。
10.2 論文所涉及的研究超出委員會許可的內容。
10.3 論文所涉及的研究中存在不當傷害研究參與者,虐待有生命的實驗對象,違背知情同意原則等倫理問題。
10.4 論文泄露了被試者或被調查者的隱私。
10.5 論文未按法定或約定對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沖突予以說明。
11 其他
11.1 不按約定或法定,向他人或社會泄露論文關鍵信息,侵犯投稿期刊的首發權。
11.2 干擾期刊論文評審。
11.3 在論文參考文獻中加入實際未參考過的文獻。
11.4 將轉引自其他文獻的引文標注為直引,包括將引自譯著的引文標注為引自原著。
11.5 未以恰當的方式,對他人提供的研究經費、實驗設備、材料、數據、思路、未公開的資料等,給予說明和承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1.6 所引用內容構成了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

㈢ 學術不端行為包括哪些

這個現象在近幾年中國的科研單位里是屢見不鮮,屢屢被媒體報道他們的不端行為包括了惡意的競爭,抄襲剽竊。甚至一個單位的榮譽全部歸結到一個人身上行賄等等。

㈣ 如何對待學術不端問題

華明老師在我的博文"高山教授和結晶學報E沒有錯"下留言,其中有一句,「至少論文的署名者對文章內容的真實性都是有責任的」,我想有必要單獨發文回應一下。

我對國內關於學術不端的制度不太了解,就我了解的美國的情況而言,的確是論文的署名作者對文章的真實性有責任,但是,每位作者只對自己分工的文章的那一部分的真實性有責任。對學術不端的調查,通常是首先分清楚每個人的分工,然後研究哪一步出現了不端行為。

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當年著名的肖恩造假。貝爾實驗室的肖恩,當年曾經在十幾篇Science Nature文章上造假,後來被人發現,所有文章全都撤稿,肖恩自己名譽掃地。但是肖恩的主要合作者,在十幾篇撤稿文章上也有署名的鮑哲楠,在查明她無造假責任之後,則沒有受到影響,反而在兩年後被斯坦福大學挖走。

這才是對待學術不端行為的正確態度。

現在某些期刊的編輯部,要求投稿時寫明每個作者的貢獻,不知道是否有這方面的考量。

相反,去年國內有一個造假行為。清華大學化學系的陳教授和醫學院的程教授合作的一篇文章被發現造假。這個文章里頭,陳教授負責其中的化學部分,程教授負責其中的生物醫學部分。是化學部分有造假,但是大約是因為程教授名氣大一些吧,幾乎所有的媒體和網路輿論都把矛頭指向程教授。

這,就是對待學術不端行為的錯誤態度。

㈤ 什麼是學術不端

學術不端是指學術界的一些弄虛作假、行為不良或失范的風氣,或指某些人在學術方面剽竊他人研究成果,敗壞學術風氣,阻礙學術進步,違背科學精神和道德,拋棄科學實驗數據的真實誠信原則,給科學和教育事業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極大損害學術形象的丑惡現象。

㈥ 哪些屬於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英文:academic misconct)是指在建議研究計劃、從事科學研究、評審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中的: 捏造、篡改、剽竊、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這不包括誠實的錯誤和對事物的不同的解釋和判斷。

隨著中國科研人員使用造假數據、篡改簡歷、偽造同行評議的事件屢屢發生,國內領導人愈發重視科研不端現象。

中國政府推出了提高科研誠信的大規模改革措施,具體舉措包括建立全國性失信行為資料庫。一旦被列入名單,將有可能失去經費或研究崗位的申請資格,並可能影響他們在學術領域之外的工作機會。


(6)批學術不端擴展閱讀

「中國在打擊學術不端行為方面越來越強硬。」《自然》官網9日刊載的題為《中國推行全面改革 打擊學術不端行為》的綜述文章,開門見山提出這一觀點,重點解讀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

《自然》再發評論員文章,以《中國在解決科學欺詐問題上樹立了強有力的榜樣》為題,明確指出,「新規是迄今為止全球范圍內處置學術不端行為的最強打擊措施」。

系列文章認為,學術不端行為是中國出現的一個重大問題,包括剽竊、使用欺詐性數據、偽造簡歷和同行評審造假等。評論文章指出,過去二十年來,各種中國政府機構已經提出了打擊科學欺詐和不當行為的方案,但成效有限。

㈦ 知網和學術不端網有區別嗎

學術不端網:創建於2008年,自提供知網論文檢測服務以來是國內首家提供自助知網論文檢測服務的網站。學術不端網與知網是什麼關系?即學生自己提交論文,自己下載查重報告,全程均由學生自己完成。是目前論文檢測最安全,最快捷,並且效果最好、最受學子歡迎的網站,因其權威准確以及專業的服務,被廣大學子朋友們譽為"知網論文檢測第一平台"。致力於打造中國領先的知網學術不端行為自助檢測平台。全面覆蓋研究生畢業查重、大學生抄襲檢測、職稱評審及相關學術成果,取得積極的效果和社會反響,努力為每一位大學生提供最專業的知網論文相似性檢測服務。

㈧ 學術不端是什麼

就是存在學術舞弊,抄襲他人的成果,或者引用他人的成果沒有註明都算,這是很嚴重的,學術上的問題不容得馬虎的

㈨ 學術不端的標准到底是什麼

學術不端絕對是一個貶義詞,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一定要盡量避免成為這樣的人,而學術不端的標准其實就是當你在學習的時候並不專心,不認真,甚至拿學術上的問題來開玩笑,阻礙學術的發展,這樣子行為就是學術不端。但是最嚴重的學術不端的表現其實就是在日常生活中非,但沒有對這個學術有任何的貢獻和發展推動。甚至還要阻礙這個學術的發展,就比如在日常生活中,你沒有好好學習這個知識,反倒要散播一些和這個學術有錯誤的觀念,進而影響到這個學術的傳播和發展,其實這樣的行為就是非常的錯誤,甚至是不道德的行為。

㈩ 如何防止學術造假與學術不端

最近,南京大學社會學院梁穎教授論文造假及學術不端事件,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因為這不是個例,是教育界普遍現象的一個代表。人們都在問:科研和學術界到底怎麼了?老人摔倒了不敢扶;學術造假大家都心知肚明而沒人揭露;有毒食品人人喊打卻無法禁止;西安李甜「董事長」橫空出世。種種社會亂象成了一團亂麻,人們批判不時出現的丑惡現象,指責他人的種種惡行,但誰又能說自己是完全清白的?我們引以為豪的傳統文化的底蘊哪去了?痛定思痛,普遍認為學術造假的根源在於人才評價機制過於偏頗,「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致使那些急於出人頭地的人不顧道義廉恥,鋌而走險。其實這「四唯」還算是公正一些的硬指標,是消除不了的,即便消除了,可能更大的危機又要出現。

文 | 楊吉德

問:「『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前面所講的以仁、義、禮、忠、信為標志的學說,使深刻的道變成了枝節上的華麗外表,也標志著愚鈍教化的起始。如果人們崇尚仁、義、禮、忠、信,國家不就好管理了嗎,為什麼被稱為愚鈍呢?」

答:「這就是道和華的區別。道是不可見的,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進化的。常言說:理是死的,人是活的。這是形容認死理的人。任何一個理論都有其產生的特定環境,環境改變了,這個理論就可能過時了。歲月是前行的,社會是發展的,你讓世世代代的人都去認過去的死理,就相當於社會發展了,人依然停留在舊的時代沒改變,不是愚是什麼?道就生長在人們的心裡,一點也不美麗,你一旦看到它美麗的外表,就不是道的本身了。再往深里下講,道是人心的聚合點,是以人為本體;如果變成以理論為本體,人變成了附屬,整個社會就進入到虛假、混亂的意識狀態,人們的言行,只是逢場作戲而已。用適合時代的道,推行新時代的德,才是化解各種矛盾的根本方法。如果出現了重大問題,也可以用倒推的方法,就知道在道、德、仁、義、禮哪一個層面上應該糾正了。」

熱點內容
塗鴉論文 發布:2021-03-31 13:04:48 瀏覽:698
手機資料庫應用 發布:2021-03-31 13:04:28 瀏覽:353
版面217 發布:2021-03-31 13:04:18 瀏覽:587
知網不查的資源 發布:2021-03-31 13:03:43 瀏覽:713
基金贖回參考 發布:2021-03-31 13:02:08 瀏覽:489
懸疑故事範文 發布:2021-03-31 13:02:07 瀏覽:87
做簡單的自我介紹範文 發布:2021-03-31 13:01:48 瀏覽:537
戰略地圖參考 發布:2021-03-31 13:01:09 瀏覽:463
收支模板 發布:2021-03-31 13:00:43 瀏覽:17
電氣學術會議 發布:2021-03-31 13:00:32 瀏覽: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