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審查研究
1. 在中國出版一本書要經過怎樣的審查
1.出書需要什麼要求出版的程序包括: 1、完成作品並錄入/排版,設計封面,做到稿件齊、清、定; 2、直接向出版社編輯部門投稿或者找代理人代理出版您的作品; 3、由出版社或者代理人初步審核選題、稿件,簽署出版合同或代理合同; 4、交納相關費用:出版管理費(書號費)、編審費(部分出版社不收取或者包含在管理費之中); 5、進入出版環節(若代理出版一般為一個月左右或者更短時間); 6、審稿完成後,由出版社發取書號、CIP、委印單等(部分有發行委託書); 7、印刷-發行。 另外,圖書出版前你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書名(可以是暫定名)、內容簡介、作者及簡介、目錄、樣章; 2、稿件:要求齊、清、定,即是排好版的全稿/定稿; 3、向我方(或出版社)的作品授權書(您還需要提供原著作者或出版社的授權書)。以上各項中書名、內容簡介及作者必須要有,否則無法報送選題。 此外,一般作者直接到出版社聯系是比較困難的,他們不太理會我們,或者會「慢待」我們,讓我們一等等個幾個月。對此,你可以找代理商或者相熟的編輯,跟他們講清你的選題和思路,說明你的圖書市場潛力。多問幾家,如果不行,可以自費出版,國內最便宜的可能在3000左右。另外,如果你的作品你覺得比較好,那不要直接將全稿和最後的書名寄到書商或者出版社那裡,防人之心不可無。可以去中國出版服務網上尋求幫助: 2.能不能公費出書?能是當然能,當是如果你的書必須要瀏覽量大會才能引起一些出版社的關注或者書商的注意.一般而言,一些沒有市場前景的、學術類的、專業類的、書畫類的、小印量的其他種類或出版社不願冒市場風險不願公費出版,兩種方法可以讓你免費出書. 一.書商可以包裝或者和你簽約由他們尋找合作的出版社幫你出.給你版稅或者稿酬. 二.出版社看到你的書,確認有市場價值,可能會考慮公費出書. 你自己可以尋找出版社讓他們看看你的稿子,讓出版社幫你出.但是無論那種方式前景都有困難.畢竟現在每天上市的新書比比皆是.每個作者都非常自信的相信自己的書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能賣的好.但是書商也好,出版社也罷都會冷靜的去面對這個問題.因為公費出版書都必須面對市場的考驗,風險的承擔.即便出了,初次印刷量也不會多到那裡去.你所能拿的版稅也必定有限. 3.大約需要多少錢?一般說來出版發行一本書的相關費用可以分為:印前設計、出版、印刷,又具體分為:印前設計:錄排(含出片)、封面設計(含出片)出版:書號費(管理費)、編審費印刷:封面印刷(含紙張、印刷、覆膜、後期)、內文紙張、內文印刷、裝訂 假設書為傳統的大32開,300頁,單本單號,單色、膠版紙印刷一萬冊。則書商操作一本書的成本是這樣的: 1、書號費10000~15000元,編審費0~2000元,計10000~17000元 2、稿費:3000~10000元 3、設計、錄排、出片費用3000元 4、紙張、印刷、裝訂30000元 5、其他費用(倉儲物流通聯管理等)5000元 則成本為51000~65000元,取中間數,為58000元。則每本成本為5.80元。但是,他們售出一般為4折左右,為10元,獲利4.2元。省級批發商獲利10%,餘下的基本上是零售書店了。 至於個人出書,情況比較復雜,個人作者首次出書一般很難盈利,但一本書是否盈利決定因素非常的多,如選題、內容、包裝、營銷、渠道開拓等,具體看你怎麼操作了
2. 國內作家的作品海外出版要審查批准嗎
不需要。
但為了自己,建議別做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
3. 任何一個作品都要經過出版社審核才能出版嗎
任何一個作品都要經過出版社審核才能出版的。包括組織、采錄、收集、整理、纂修、審定。
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誘發未成年人模仿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和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內容,不得含有恐怖、殘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出版物的內容不真實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單位應當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依法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報紙、期刊發表的作品內容不真實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當事人有權要求有關出版單位更正或者答辯,有關出版單位應當在其出版的報紙、期刊上予以發表;拒絕發表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版物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載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復制者、發行者的名稱、地址,書號、刊號或者版號,在版編目數據,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關事項。
出版物的規格、開本、版式、裝幀、校對等必須符合國家標准和規范要求,保證出版物的質量。出版物使用語言文字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有關標准、規范。
(3)出版審查研究擴展閱讀:
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4. 出版業審查發明專利的原則有哪些
發明專利初步審查程序中,審查員應當遵循以下審查原則:
1. 保密原則
審查員在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中,根據有關保密規定,對於尚未公布、公告的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專利申請有關的其他內容,以及其他不適宜公開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2. 書面審查原則
審查員應當以申請人提交的書面文件為基礎進行審查,審查意見(包括補正通知)和審查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初步審查程序中,原則上不進行會晤。
3. 聽證原則
審查員在作出駁回決定之前,應當將駁回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通知申請人,至少給申請人一次陳述意見和/或修改申請文件的機會。審查員作出駁回決定時,駁回決定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是已經通知過申請人的,不得包含新的事實、理由和/或證據。
4. 程序節約原則
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審查員應當盡可能提高審查效率,縮短審查過程。對於存在可以通過補正克服的缺陷的申請,審查員應當進行全面審查,並盡可能在一次補正通知書中指出全部缺陷。對於存在不可能通過補正克服的實質性缺陷的申請,審查員可以不對申請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形式缺陷進行審查,在審查意見通知書中可以僅指出實質性缺陷。
除遵循以上原則外,審查員在作出視為未提出、視為撤回、駁回等處分決定的同時,應當告知申請人可以啟動的後續程序。
5. 出版一部小說要經過哪些審批程序
一本書從選題、組稿、編著或翻譯、編輯審讀、加工到出版發行,要經過許多環節和一系列的具體手續。
出版社一般根據長遠和近期的選題規劃以及當前和潛在的市場需求提出選題,物色合適的著(譯)者,並與著(譯)者簽訂圖書出版合同。著(譯)者根據與出版社協商同意的內容及圖書出版合同中的約定進行編寫或翻譯工作。
除出版社主動向著(譯)者組稿外,著(譯)者也可以主動與出版社聯系,自薦欲著(譯)書稿或自投已寫(譯)好的稿件。我們希望著(譯)者先與出版社聯系並列選後再進行寫作。著(譯)者在聯系信件中,除將本人簡歷和主要情況做一簡要介紹外,應講明撰寫或翻譯該著作的價值和意義,該著作的主要內容和特色,並提出簡要的編寫提綱,以供出版社研究是否列選。對於翻譯著作,除介紹翻譯價值、原著作主要內容和特點外,還應提供該書目錄中譯文和版權頁復印件。對於著(譯)者的自投稿,出版社根據稿件質量和讀者需求情況,決定是否採用。
著(譯)者完成初稿交出版社後,出版社要對稿件進行全面審讀。必要時,出版社將請相關專家或召開審稿會審查書稿。翻譯稿一般要請人校訂,必要時還要看試譯樣稿。決定採用的書稿,即由出版社進行編輯加工及復審和終審,這一階段會對書稿提出需要修改、補充或刪減等意見,著(譯)者應予以配合,認真修改。著(譯)者如有不同意見也可以提出,經協商一致後定稿。如果稿件不符合出版要求,並經反復修改後仍達不到要求,出版社可按合同約定退稿。
完成編輯審稿和加工工作的書稿經裝幀設計後發送排版,在按規定進行校對後,經印刷、裝訂,正式出版。為了保證書稿質量,除需要出版社內各環節密切配合外,特別希望著(譯)者交付符合「齊、清、定」要求的稿件並在著(譯)和出版過程中與出版社很好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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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一本書的問世要經過這樣幾個步驟:
1.選題
編輯通過市場調研提出出版內容選題,經過責任編輯、編輯室主任、出版社社長和總編輯(或出版社選題論證委員會)的三級論證,最終由出版社選題審核委員會審批通過,報省一級新聞出版局批准。
2.選題報批
省一級新聞出版局依據國家《出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對出版圖書選題內容進行審批,確保有關選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備案。
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和《圖書、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重大選題備案辦法》(新聞出版署[1997] 860 號)等法律法規,對於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方面的內容,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會產生較大影響的選題,實行重大選題備案制度,即出版單位須向新聞出版總署專題申報備案,同意後方可出版。
3.組稿、編輯
選題經批准後,出版業務進入編輯環節。
編輯組織稿件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直接與作者簽約組織稿件,或委託作者(多為知名學者)代理組織稿件。每一種圖書,都與作者簽訂出版合同,約定和保護作者和出版社雙方的合作條件和權利。出版社擁有的是著作權人(作者)許可使用的專有出版權。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權人允許出版社對其著作的使用范圍、許可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報酬標准、付酬方式等。合同期限一般在3-10年。
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一般有三種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版稅和一次性付酬。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數,以千字為單位向著作權人支付一定報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據圖書的印數,以千冊為單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即印數稿酬);作品重印時只付印數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版稅,指出版者以圖書定價×發行數×版稅率的方式向著作權人付酬;版稅率一般是3%-10%。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質量、篇幅、經濟價值等情況計算一個確定現金數額的報酬,並一次性向著作權人付清。
4.審稿、申報書號
審稿:
審稿是編輯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審稿實行三審制,對稿件進行三個級別的審查,即責編初審、編輯室主任復審和社長(總編輯)終審。三審後的書稿按齊、清、定的原則,發送出版社的出版生產部門,進入生產流程。
申報書號:
出版社總編室負責向出版業務部申請分配書號、條碼並向新聞出版總署信息中心申請CIP(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數據,即圖書在版編目數據,規定了圖書在版編目數據的內容、選取規則及印刷格式,包括書名、作者、出版社、版本、印張等。
每年12月,出版社將有關書號申請的各項材料,經由省新聞出版局報送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出版總署核定下一年度發給公司的書號數量。新聞出版總署將書號按核定數量經由省新聞出版局發給出版社。出版社按照所得書號數量,填寫ISBN條碼製作申請單,報送國家圖書條碼中心製作相應條碼。出版社也可根據需要,定期、不定期或隨時向省新聞出版局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申請所需數量的書號。
在書號獲批後,編輯人員填寫《CIP數據申請表》,再由出版社總編室將《CIP數據申請表》報送新聞出版總署信息中心。新聞出版總署信息中心將編制完畢的CIP數據返給出版社,以備印載在圖書上,做為版權保護的重要手段。
5.確定印數和定價
圖書定價和印數由各出版社營銷部連同責任編輯根據市場調研情況分析確定。定價主要參考因素為成本、圖書印數、同類書市場價格及該書目標讀者群的消費能力。印刷數量的確定主要參考成本、定價及對該書銷量的預測,一般每版圖書的印刷數量劃分為四種情況:3,000冊至4,000冊;5,000冊至8,000冊;8,000冊至10,000冊;或10,000冊以上。一般來說,出版社主要採用較少印數、多次印刷策略,以降低出版風險、減少資金佔用,加快周轉。
6.排版和印刷
有關書稿經社長(或總編輯)終審簽發後,由相關出版社之業務部門完成封面設計和版式設計,並負責安排印刷商排版、印刷。出版社將達到印製標準的書稿發送到印刷廠,進行排版及製作清樣,圖書清樣完成後,送出版社出版部進行校對,出版社將校對完的清樣退回印刷廠,印刷廠按出版社所做的改動進行改版,這樣反復三次,行業內稱為「三校」,最後經該書責任核對、責任編輯和出版部主任審定簽字,交社長(或總編輯)簽批,返回印刷企業,進行印製、裝訂。
7.發行和銷售
各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一般採用自辦發行、獨立發行、參加圖書訂貨會等方式銷售。
自辦發行是由出版社與零售書店簽訂協議,一般由出版社將成品書從印刷廠發運到各書店。
獨立發行是由出版社根據資質情況選擇發行商,並與發行商(主要為圖書批發商)訂立批發協議,一般由出版社將成品書從印刷廠運送到批發商的倉庫,批發商將書發送至其下遊客戶,批發商在約定期限內與出版社結清書款。獨立發行方式的優勢在於可以充分利於發行商廣泛的發行渠道和較低的發行成本,且圖書銷售回款有較好的保證。獨立發行又可以分為包銷和經銷,包銷主要以學生課本和暢銷書為主,一般不允許退貨;經銷則是以一般圖書為主,通常允許退貨。
出版社每年定期參加的主要圖書訂貨活動有:全國每年一度最大規模的北京圖書訂貨會、書市,每兩年一次的全國規模的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此外,亦參加各類專業出版社訂貨會、民營書店聯合舉辦的圖書訂貨會以及各種圖書團體采購活動等。近年來,還可以參加每年一度的國際最大圖書展覽——「法蘭克褔國際圖書博覽會」。
出版社營銷部及責任編輯負責策劃、參與圖書市場推廣活動,主要形式有參加全國各大定期新書訂貨活動,在全國各種新書目錄及《中國圖書商報》上發布新書預告,組織作者到零售書店舉辦講座、簽名售書等新書推廣活動,組織書評家發布書評等。
6. 想出版本書,有些事情不明白:出書的流程大概是什麼出版社都要進行哪些審核
出版社審核稿件內容
現在涉政的書極難審核,最好是不涉及這方面的內容
目前為止,出書還沒有出版社查詢抄襲、雷同,所以你的書稍作修改重新換出版社出版,可以算新書,但要注意你出書的目的,如果是為了評職稱,就不合適,因為評委如果發現內容一致的話,會退回申請材料。如果是出售的話,你也可以稍作修改,做為再版,就不用再申請書號了
7. 新書出版要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政治審查嗎都審查什麼內容或者說書中有哪些內容不能通過審查
新書出版內容審核一般有新聞出版署審核 內容很多 詳細情況可以查閱中國新聞出版署官網
8. 一本書在出版前要經過那些部門的審核
圖書出版審核要看是在國內還是港台了,還要看是自費出書還是出版社給你出。國內的話要經過新聞出版局的三審制度,即所出版圖書的出版社的要經過選題、初稿審核,編劇審核,總審終審這些環節,如遇新聞出版局規定的敏感題材,還要上報新聞出版局審核內容;港台地區就和國外出版要求差不多,只要是法律許可下,出版公司就可以自行出版發行圖書,一般寬泛得多,所以很多國內很多自費出書的作者為了省錢或者題材問題,會找香港的出版社出書,如香港天馬圖書有限公司,只收取低廉的審稿費,書號不要錢,不像國內出版社書號上萬元至幾萬元。希望這些信息能幫到你。
9. 關於中國出版物審查
(1)申請單位向鑒定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出版物樣本(盜版出版物須同時提供正版樣本);
(2)鑒定單位根據申請單位提供的材料確定是否受理;
(3)鑒定單位對受理的出版物進行審查鑒定,下達鑒定書;
(4)鑒定書由2名以上鑒定人簽名,級機關負責人審核後簽發,加蓋出版物鑒定專用章方有效。
10. 小說出版審查
那要看你是自費出版,還是出版社給你出版,不過一般沒有這方面的審查,只有讀者愛不愛看,一般不花錢的出版都是審查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