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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自由含義

發布時間: 2021-03-13 22:45:11

⑴ 如何理解新聞出版自由,言論自由,政治解放的限度

言論自由和公開討論之有助於社會安全和穩定,不僅在於使社會不公有可能得以平伸,而且在於它所具有的一種類似法律之正當程序的功能,這一點前文已經指出。言論自由固然可能造成一定的混亂,但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對於社會穩定而言,這是必要的、可容忍的、能夠從行動上加以控制的混亂。

任何社會都難免不滿情緒,不滿之中,往往包含著改善制度所需要的智慧和動力。[48]觀點的對立和意見的多樣,是社會的常態,是必要的和有益的。它給予社會以活力,培養社會適應新的境況的能力,推進社會的新陳代謝過程。正如愛默生教授所指出的那樣,一個社會的通常特徵是趨於凝滯,有鑒於此,表達自由可以被適當地視為一個催化的過程,-加速社會的和政治的變化,使社會避免僵化和衰朽。[49]

社會穩定與社會發展是相輔相成的,言論自由在這一相輔相成的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這一作用尤其體現在一個社會的改革時代。改革是一個涉及千家萬戶之切身利益的事業,錯誤的改革措施往往引起社會的震盪。因此不能壓制利益相關者的意見,人民的廣泛參與是改革穩定推進的最大保障。同時改革成功所需要的智力資源是廣泛的,這非一個人或少數人所可提供,最有成效的改革措施往往是人民群眾在實踐中探索而得。沒有言論自由,人民群眾的原創力就得不到充分的發揮。為了社會的穩定和發展,改革的時代是一個尤其需要言論自由的時代。 (2)論者很少強調言論自由對於文化建設的意義。文化涉及個人或群體的美學偏好問題,難以用正確或錯誤來區別,因而與真理問題無關,恰恰落入人的自我表現的范圍之內。

言論自由對於文化建設宣示的主旨是: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有權利參與文化的塑造,每一個人都可以把他感受到或主張的「美」表現出來。其具體義涵為兩個方面:(1)言論自由保障為傳統習俗和慣例所不容的新式文化;(2)言論自由保障為大眾文化所排斥和厭惡的邊緣文化。

因此,言論自由之於文化的意義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豐富和更新。如果每個人都可以表現他的美學偏好,而不分其種族、性別、年齡、信仰、政治立場和知識水平,那麼文化花園確是百花齊放,而非一支獨秀。如果規定一個模式甚至製造若干樣板,強制千姿百態的藝術之自我表現框入其中,其結果便減少了文化的豐富性。如果容許少數人走出傳統的樊籬去嘗試新的文化樣式,那麼傳統的文化內容將可能得到更新。

文化是一項靈性活動,言論自由給予它自由翱翔的廣闊天空。

⑵ 如何理解憲法確立的言論出版自由的原則的內涵

《憲法》賦予的「言論出版自由」是有原則限制的,並非漫無邊際。
所以,在行版使憲法賦予權的「言論出版自由」的同時,必須履行憲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和其他公民的權益」。從這個意義上說,「言論出版自由」要尊重國家利益、不侵犯他人合法權利。

⑶ 「出版」是什麼意思

回答:

出版(chūbǎn):通過可大量進行內容復制的媒體實現信息傳播的一種社會活動。是有文字以後發展起來的。

古代金文、石刻以及人工抄寫、刻繪書籍,是一定意義上的出版。正式的出版是隨著印刷術的發明,至唐代中葉盛行。現代出版主要指對以圖書、報刊、音像、電子、網路等媒體承載的內容進行編輯、復制(包括印刷、復制等)、發行(或網路傳播)三個方面。

意思是:通過可大量進行內容復制的媒體實現信息傳播的一種社會活動。是有文字以後發展起來的。現代出版主要內容為國家關於出版產業的法律、規章、制度;相關學科有創見的研究成果;數字出版技術及製作、管理、設計、教學等方面的應用文章;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例;代表出版產業發展方向的綜合評論;圖書評介等,也就是將知識信息產品經過加工後,以商品生產的形式大量復制在一定的物質載體上,並使其廣泛傳播的過程。

造句:那部小說是分冊出版的。

拓展知識:

清 李伯元 《南亭筆記》卷十二:「非特新學家不能語言自由、出版自由,即舊學家亦不能語言自由、出版自由也。」 巴金 《滅亡》第二二章:「根據同志們底討論和決定, 朱樂無 把 杜大心 底遺稿編成一厚冊,出版了。」 周而復 《上海的早晨》第四部六四:「你把一張張的紙,印成一本本書,看到新書出版,心裡有說不出的喜悅。」

⑷ 古登堡的發明有什麼意義新聞書是什麼如何評價《論出版自由》的歷史地位

約翰內斯·古登堡(Johannes Gensfleisch zur Laden zum Gutenberg,又譯作谷登堡、古登堡、古滕貝格),約1398年出生於德國美因內茨,1468年2月3日逝世於美因茨,是容第一位發明活字印刷術的歐洲人,他的發明引發了一次媒介革命,並被廣泛認為是現代史上的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其印刷術在歐洲迅速傳播,並被視為在隨後興起的歐洲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啟蒙時代和科學革命等運動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為現代的知識經濟和知識傳播給大眾奠定了物質基礎。他的主要成就——《谷登堡聖經》,享有極高的美學及技術價值之美名。

⑸ 急求!!尼爾頓《論出版自由》核心及影響,對當代中國大眾新聞傳播制度建立有何意義

開闊舒適的會場里,鄔書林副署長正在給培訓班的學員們上課。

在本行的官員裡面,鄔署長算是較有激情的一位,上課自然變成了演講。當鄔署長問大家有多少人看過彌爾頓的《論出版自由》時,在場的全國各地200多名社長總編主任局長們只有兩個人舉起了手。

這已經不錯了。對於一部350多年前的作品,那怕只有一個人舉手,也足以說明它的影響力。不過遺憾還是有的。這就像美食,你提及時在座的都說沒吃過,而那美食不僅美極、價廉且隨處可得,你一定會禁不住向大家全力推薦。《論出版自由》中文版只有區區4萬字,一個小時就能讀完,這樣的名著,你能遇到幾部?

提起英國的彌爾頓(John Milton),大家一定能想到他的《失樂園》和《復樂園》,其實彌爾頓不僅是一位詩人,更是一位政論家。1644年,彌爾頓為了抨擊當時的書報審查制度,在國會作了一次長篇演講,系統地闡述了其出版自由的思想。這篇演講詞後來印刷出版,書名為Areopagitica,取自象徵著自由民主制度的雅典的山名Areopagus。這部篇幅不大的著作在18世紀得到廣泛流傳,成為追求出版自由理想的一段「聖經」般的經典論述。中譯版(吳之椿譯,商務印書館1958年版,1989年重印)名為《論出版自由》,直接表達了原意。

這本書咋一看講的是政治,對於今天忙於日常事務的編輯們來說,自然沒什麼吸引力。我當初也是強迫自己去看的。但一旦看進去,就被它散文般的語言吸引住了。難怪有人把它歸入彌爾頓的散文作品。不僅如此,在我慢慢地了解了當今我國出版業的一些國情現實之後,我愈發覺得,盡管歷經300多年,《論出版自由》的內容對我們今天理解某些問題仍有現實意義。

大家都知道,我國目前沒有《出版法》,2007年開始實施、2001年再次修訂的《出版管理條例》是干我們這一行的基本法規。其實,《出版管理條例》最初就是按「出版法草案」來討論的,但最終出來的卻不是法而是條例,降了一格,這究竟是為什麼呢?到底發生了什麼?

問題出在大家對「出版自由」原則的爭論上。我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出版自由按其嚴格意義上的含義應包括發表權和創辦權,而在我國,眾所周知,創辦權是沒有完全放開的。要制定《出版法》,就必須依照《憲法》沿襲出版自由原則,即必須開放創辦權,同意私營出版社進行登記,否則就等於違背了憲法。這是個很大的尷尬。所以,雖然1994年出版法草案列入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進行審議,但面對這一問題,國務院最終研究認為還是先頒布行政法規,待時機成熟時再制定法律。出版法的議案也就撤回了。

我相信,隨著社會的進步,《出版法》遲早是要出台的,那將是一次大破大立,我們可以想像它對我國出版格局會有多麼大的影響。

了解了這些,我們再來讀《論出版自由》,就會像參加一次聽證會,又像觀賞一部法庭辯論的精彩大片,看看300多年前的學者如何就這一問題滔滔不絕說上4萬字(近2萬個單詞)。

彌爾頓不愧是詩人。他旁徵博引,激揚文字,很有煽動性。我們不談政治,當然不必糾纏於他的觀點以及那些不可能有終極答案的問題上。我們只需從一個出版人的角度,理解他,吸收他,為他鼓一次掌。

今年恰是彌爾頓誕辰400周年。重溫他的激情無疑是對他最好的紀念。

在此,我想以英中對照的形式摘錄其部分精彩句子,大家可以一睹其警世之觀點,也可細細品味其文辭之精彩——

……書籍並不是絕對死的東西。它包藏著一種生命的潛力,和作者一樣活躍。不僅如此,它還象一個寶瓶,把創作者活生生的智慧中最純凈的菁華保存起來。
… books are not absolutely dead things, but do contain a potency of life in them to be as active as that soul was whose progeny they are; nay, they do preserve as in a vial the purest efficacy and extraction of that living intellect that bred them.

……如果不特別小心的話,誤殺好人和誤禁好書就會同樣容易。殺人只是殺死了一個理性的動物,破壞了一個上帝的象;而禁止好書則是扼殺了理性本身,破壞了瞳仁中的上帝聖象。
… unless wariness be used, as good almost kill a man as kill a good book. Who kills a man kills a reasonable creature, God』s image; but he who destroys a good book, kills reason itself, kills the image of God, as it were in the eye.

許多人的生命可能只是土地的一個負擔;但一本好書則等於把傑出人物的寶貴心血熏制珍藏了起來,目的是為著未來的生命。

Many a man lives a burden to the earth; but a good book is the precious life-blood of a master spirit, embalmed and treasured up on purpose to a life beyond life.

……帖撒羅尼迦另一句深入人心的話:「在潔凈的人,凡物都潔凈。」不但酒和肉是這樣,而且連一切好的和壞的知識都是這樣。只要心靈純潔,知識是不可能使人腐化的,書籍當然也不可能使人腐化。

…another remarkable saying of the same author (Thessalonia) : TO THE PURE, ALL THINGS ARE PURE; not only meats and drinks, but all kind of knowledge whether of good or evil; the knowledge cannot defile, nor consequently the books, if the will and conscience be not defiled.

……邪惡的說法只要有人指點,完全不憑書籍就可以流傳。教士要作這類指點大可以不寫書,因而也無法禁止了。根據以上各點,我不難指出這為害多端的書籍出版許可制應作為無用而又不可能實現的事情立即予以撤除。縱使是操樂觀看法的人也不能不把這制度比作一位高明的先生用關園門來攔住烏鴉的辦法。

… evil manners are as perfectly learnt without books a thousand other ways which cannot be stopped, and evil doctrine not with books can propagate, except a teacher guide, which he might also do without writing, and so beyond prohibiting, I am not able to unfold, how this cautelous enterprise of licensing can be exempted from the number of vain and impossible attempts. And he who were pleasantly disposed could not well avoid to liken it to the exploit of that gallant man who thought to pound up the crows by shutting his park gate.

……如果我們從老師的教鞭底下逃出來又落到了出版許可制的刑棍底下,如果嚴肅而認真的寫作不過是課堂上一個文法練習題,不經過草率從事的檢查員胡亂檢查一下就不能發表;那末作為一個成年人又比一個學童能好多少呢?

… What advantage is it to be a man, over it is to be a boy at school, if we have only escaped the ferula to come under the fescue of an Imprimatur; if serious and elaborate writings, as if they were no more than the theme of a grammar-lad under his pedagogue, must not be uttered without the cursory eyes of a temporizing and extemporizing licenser?

……只要肯動腦筋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我們的信仰和知識,正和我們的肢體與面容一樣,愈運動愈健康。真理在聖經中被比作一泓泉水,如果不經常流動,就會乾涸成為一個傳統與形式的泥淖。

…Well knows he who uses to consider, that our faith and knowledge thrives by exercise, as well as our limbs and complexion. Truth is compared in Scripture to a streaming fountain; if her waters flow not in a perpetual progression, they sicken into a muddy pool of conformity and tradition.

……我認為,我在心目中已經看到了高貴而生氣勃勃的民族,象一個睡醒了的巨人一樣站起來,抖一抖他那所向無敵的發綹。我認為,我看到他象一隻兀鷹一樣換上青春的羽毛,並對著正午的陽光一點也不眩暈地照亮自己的眼睛,它在這天國的光源下清洗、涮亮自己久置不用的目光。

… Methinks I see in my mind a noble and puissant nation rousing herself like a strong man after sleep, and shaking her invincible locks: methinks I see her as an eagle mewing her mighty youth, and kindling her undazzled eyes at the full midday beam; purging and unscaling her long-abused sight at the fountain itself of heavenly radiance; …

……一個好政府和一個壞政府同樣容易發生錯誤。試問哪一個官員又能保證不聽錯消息?尤其當出版自由被少數人操縱的時候就更容易如此了。可敬的上議員與下議員們:如果能迅速糾正一個錯誤,如果處在最高地位的人對一個平易的忠諫能比其他人對一筆大賄賂更重視,這就是最符合諸位的高尚行為的美德,而且只有最偉大和最賢明的人才能具有這種美德。

… errors in a good government and in a bad are equally almost incident; for what magistrate may not be misinformed, and much the sooner, if liberty of printing be reced into the power of a few? But to redress willingly and speedily what hath been erred, and in highest authority to esteem a plain advertisement more than others have done a sumptuous bride, is a virtue (honoured Lords and Commons) answerable to your highest actions, and whereof none can participate but greatest and wisest men.

⑹ 請問網友: 《論出版自由》的主要觀點和意義。

主要觀點包括:1.人民的出版自由是與生俱來的權利;2. 限制言論自由即是妨礙回真理本身,唯有保答障言論自由,才能使真理戰勝謬誤;3.「觀點的公開市場」以及「自我的修正過程」概念。為爭取出版自由做出了一定的貢獻,是爭取出版自由斗爭中留下來的早期文獻
十七世紀於西方社會而言,是一個自由主義萌芽的時代,而偉大的自由主義戰士彌爾頓播下了第一粒自由的種子。1644年,彌爾頓在其著名的散文體式的國會演說詞《論出版自由》中第一次提出了偉大的反對封建專制的「出版自由」口號,自此出版自由及由此延伸的新聞自由觀念深入人心。

⑺ 怎樣看待彌爾頓《論出版自由》的現實意義

把對自由的定抄義延伸到了出版領域,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意義?追求自由而已。

《論出版自由》的產生順應了時代的要求。
1643
年,英國議會通過一項新的法案。
該法案規定:
凡書籍、
小冊子或論文必須經過主管機關或至少經主管者一人批准,
否則不得
印行。
在著作橫空出世之前,
彌爾頓的一些關於離婚的小冊子多次被檢查人員打回,
並對他
做出了處罰。
這激起了他的憤怒,
並痛切陳詞。
他指出這項法令的訂立時諸位不屬於承認的。
此外,
他還強烈的說明這項法令會使人們的日趨愚鈍,
宗教與世俗界的學術中的發展也會受
到妨礙。它的存在的唯一的作用只是破壞學術,窒息真理。

⑻ 自由的含義是什麼

自由的最基本含義是不受限制和阻礙(束縛、控制、強迫或強制),或者說限制或阻礙的不存在。自由在中國古文里的意思是「由於自己」, 就是不由於外力,是自己作主。

通過自由的定義,我們可以知道「自由」是一個知行合一的詞,即;自由包括自由意識和自由行為,自由意識也就是自由思想,自由行為包括自由言行和自由體行,自由言行包括自由語言和自由文言,自由體行就是為獲得自由的身體力行。

個人自由是自由的核心價值理念,代表了自由主義的政治原則,它主張「個體權利優先論」,強調個體的權利是至高無上、神聖不可侵犯的。自由把保護個人的自由和權利作為一切政治和道德原則得以確立的前提和基礎。

(8)出版自由含義擴展閱讀

自由主義也是自由的一種含義,自由主義產生於歐洲封建社會向資本主義社會過渡時期,反映了當時新興資產階級反對封建專制王權的政治主張和訴求。自由主義在對封建專制制度的批判中表現出了很強的革命性。一方面它要求把個體的人從專制的政治統治中解放出來獲得政治自由。

自由主義就是試圖證明人類自身可以通過契約活動代替神的安排來建構政治秩序的合法性,重新確立統治與服從的關系。可以說自由主義所要實現的政治解放對於人類社會歷史的進步具有重要意義。自由主義與馬克思政治哲學對待正義問題有著不同的主張。

自由主義主張政治正義,它要求把國家及公共權力機關的功能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通過法律規范的方式,旨在保護個體權利。反對政治權力對市民社會和私人領域的過分干涉和侵犯,防止公共權力過大導致極權專制和獨裁。可以說自由主義關注政治權力的正義行為。

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在選擇受某一資本家僱傭的過程中可以討價還價,遵循著商品等價交換的原則。但是,勞動者由於不佔有生存資料,他們又必須受資本家剝削。個體的人雖然從政治權力的人身控制下解放出來,但是資本又成為統治和剝削人的新的強制性力量。

馬克思政治哲學超越了自由主義政治正義的理論視域,揭示了資本主義社會生產資料最初分配的不公正批判了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對人的統治。馬克思政治哲學針對生產資料佔有不平等所導致的貧富分化問題,提出了旨在實現社會正義的理論目標,主張通過生產資料的重新分配。

⑼ 什麼是新聞出版自由

你自己不是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了嗎?
如果泛泛而談,你的就是答案。樓上的說法是中國學者的通說,其實是錯誤的,彌爾頓決不會是第一個提及出版自由的人,因為西方的出版自由和宗教的聯系很密切,與宗教的寬容精神相關。就是彌爾頓的文章中也會出現大量我們無法理解的宗教內容。不了解西方的宗教就不會真正了解出版自由。

⑽ 論出版自由怎麼樣

復印本、繁體字,並不是第一次看這樣的書。但是能夠從開始就抓住我的眼球,並讓我想要繼續往下看的,此為難得的一本。在此,也只能分享一下個人,從《論出版自由》中的所感。 「如果我能夠在此冒昧陳辭,這一事情本身就證明我們已經在相當大的范圍內,獲得了那種人權自由。」這句話,是全書第一句讓我深感共鳴之語。我們總是抱怨,言論自由被束縛,有很多話我們沒法說,無處可說,說了也無法被別人看到,這個世界根本沒法聽到我們真正的聲音。有很多歷史真相,因為當局者需要控制民眾思想,而使公眾無從知曉。於是大家開始進行各種揣測,揣測之後便有了懷疑和不信任,然後就是進一步地抱怨,由此陷入循環。 那麼我們可否這樣理解,每個人都明白言論自由的重要性,當某一個人或者某一群人的言論被「和諧」時,「和諧」者,其本身是明白且認同話語中的道理,但由於受到「權力」或者相關利益的壓力而不得不選擇去「和諧」他人。這之間存在著被迫與無奈。相反的,如果說你的言論雖然不符合主流,但是仍然出現在了大眾面前,那麼其實就是一種默許,這應該也可理解為是一種言論較為自由的表現。 所謂言論自由,個人認為主要是包括,是否發表言論以及發表什麼言論的自由。對於當今中國而言,越渺小的人物,言論也就越自由。原因很簡單,沒有影響力。雖然總說,眾生平等,但若是同一句話,我說了,所引起的社會效果幾乎為零,若是韓寒說了,效果可能就會完全不一樣。這是公眾人物由於其受到的關注度而失去的自由。 「如果我們從老師的教鞭底下逃出來又落到了出版許可制的刑棍底下,如果嚴肅而認真的寫作不過是課堂上一個文法練習題,不經過草率從事的檢查員胡亂檢查一下就不能發表;那末,作為一個成年人又比一個學童能好多少呢?如果一個人從沒有作姦犯科之名,而他自己的行為又都不能自主,那末他就只能認為自己在自己的國家裡是一個傻瓜或者外方人了。當一個人准備向外界發表作品時,他必然會運用自己的全部智慧和思慮。他辛勤地探討、思索,甚至還徵求賢明友人的意見。做過這一切之後,他才認為自己對於行將寫出的東西的了解,已經不下於以往任何作家。這是他忠誠地寫作,並運用成熟的智慧得出的最完滿的結果;假如他在這裡面所費的那樣多歲月、那樣多辛勤勞動,以及他的才能在以往的信譽都不能讓他達到一個成熟的境地,因而始終不能被人相信;他深夜不眠、守伴孤燈、精心勤勞地寫出的作品卻必須送給一個終日忙碌的檢查員匆匆地看上一眼,而這個檢查員很可能是比他小很 多的晚輩,在判斷上也遠不如他,在寫作上可能一無所知;縱使他幸而沒有被駁回或受到輕蔑,在出版時也必須象一個晚輩由自己的保護人領著一樣,讓檢查員在他的標題頁後面簽署,以保證他不是白痴或騙子——這種作法,對作者、對書籍、對學術的庄嚴與特權,都是一個莫大的污辱。」 彌爾頓認為出版審查制度不合時宜的原因之一,就是為此。即他認為檢查員沒有足夠的能力可以檢查出版物。他認為,決定對錯的權力以及決定什麼應該出版而什麼不應該出版的權力,不應該委託給那些「文盲和非自由民」,因為這些文盲和非自由民由於自身勞動環境和條件的限制,不具有脫俗的觀點和視野。再者,任何優秀的「准出版物」都是其作者認真寫得,有些甚至是花了幾年、幾十年的時間。任意的審查,且判定其不能出版,是對作者本人最大的不尊重。在那些「視書如命」的人眼裡,其所寫的文字比他自己還要珍貴。事實上,所謂的判斷標準是主觀的,書是否能夠出版往往在於審查員的一念之間,這樣大的權力掌控,其實早已經預示著不合理。 與對待審查員不同的是,彌爾頓卻完全相信公眾的閱讀能力。「你不論拿到什麼書都可以念,因為你有充分的能力作正確的判斷和探討每一件事物。」這句話乃「上帝」所說,對於他們而言,自是如真理般。在彌爾頓看來,公眾的確擁有閱讀任何書籍的權力和判斷書籍優劣的能力。雖然他並不否認劣質書籍的存在及其消極影響,但是他相信公眾的辨識力,善惡相對,看到惡,才會知道善的可貴。還記得被《非誠勿擾》捧「紅」的馬諾,當年她一句「我寧願坐在寶馬上哭,也不願坐在自行車上笑」,使「拜金主義」的問題進入人們的視野,被社會所重視。所謂,「人就是以精通異端的書籍來反對異端。」應該與此有著相似的含義。就我個人而言,我是不相信所有公眾的閱讀能力的,知識水平、思想境界和社會閱歷的差異,決定了每個人對於同一部作品不同的理解力以及對一些「劣質」書籍不同的抵抗力。 當然,彌爾頓當時的想法和觀點,是要放在當時的情況下來考慮的。「1643年,國會中代表大資產階級利益和上層新貴族利益的長老會派,出於對日益高漲的革命熱情的恐懼,為鞏固已到手的權利,下令實行書刊預先檢查制度,禁止出版帶有民主自由意識的書刊雜志。這等同於剝奪人們的言論自由,和專制王朝時期所實行的新聞制度一樣。」 這也就是說,其實,彌爾頓當時幾乎是有著「急功近利」的心態。他過高地估計了民眾的能力,因為民眾只要有稍稍一點的缺陷,出版自由就會被剝奪,繼而所失去的可能是更多的自由。這樣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就現實來說,或者講,從當今現實情況來說,將所有都推給公眾自己去解決,這對於政府而言,反而也有一種推卸責任的感覺。 我的建議是,是否可以給書籍分級,就類似於電影分級一樣。若強制性地規定,哪些書籍不能出版,這對於中國的言論自由環境而言實在不利,而判斷書籍是否適宜出版的標准又充滿了主觀性,權力的增加勢必會造成腐敗的滋生,繼而就容易引起更多的社會問題。當然,中國目前連正式的電影等級制度都沒有,對於書籍而言,要想之分級怕是任重道遠。 所謂自由,必然相對的。沒有絕對意義上的自由,也沒有絕對意義上的不自由。有人曾說,自由,就是在不違反法律和道德的基礎上任意行事。而問題的關鍵在於,傳統道德的束縛是否真的有利於人類的發展,法律又是否真正公正和適合國情,當這個基本底線都在不斷改變的時候,所謂自由的范圍,其實也在不斷改變吧。 俗語雲,人活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同樣的,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失去各種自由的情況也大有其在。那麼,在本身的情況無法改變的前提下,與其帶著埋怨,倒不如放寬心試著接受。自由,與其讓他人給與,倒不如說自己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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